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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舟普六征预〔2023〕103号
发布日期: 2023- 04- 04    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普陀区六横镇23-11至23-18号地块(六横海闸门至田岙公路工程(一期))建设需要,拟征收台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六横镇台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6.238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六横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调查确认,土地现状调查应充分应用已有的不动产登记成果。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

抄送单位: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六横分局,六横管委会规划建设与交通局,六横管委会社会发展局,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横分局,六横镇人民政府。

预公告(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