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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4/2023-18811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23-04-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布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 04- 06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舟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舟政发〔2021〕24号)和《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舟交办〔2021〕43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2年12月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起草了《关于公布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清理结果》)。现对《清理结果》做以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保障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的工作与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协调衔接,使局系统工作更加流畅合规,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以省市两级文件为依据,结合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我局2022年12月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动态清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助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和营商环境优化。

二、起草过程

根据工作安排,2022年11月下旬,我局即着手进行起草《清理结果》的准备工作。经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梳理,于12月9日形成初步征求意见稿。经过社会意见征求和内部讨论,于2023年1月16日形成最终稿。

三、主要内容

根据清理结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暂时保留但停止执行与上位法不一致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

四、意见征求情况

2023年1月10日至1月12日,我局内部征求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的意见;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22日,在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公告向社会征求意见。均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夏峰威;

联系电话:0580-228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