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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3-18842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5-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养老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 05- 16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全市老龄化水平高居全省首位,养老形势日益严峻。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的要求相比,我市仍存在养老服务专业护理水平不高、养老服务设施适老化建设不够、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医养结合不够深入等问题,现有的养老护理服务供给无法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养护医相融合的养老护理服务体系,推动“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深刻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亟需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加以夯实、补齐短板,促进构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海岛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和现代海洋城市,显著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制定依据

1、《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1—2025年)》

2、《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3、《关于印发<舟山市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浙里康养”工作方案(2022-2025 年)>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到十四五末,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55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8%以上,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全覆盖;实施养老护理“十百千”专项培训工程,每万名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25人以上;养老护理员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率达到90%以上;老年人自理能力筛查覆盖率达到100%。

第二部分为工作措施,包括15条具体举措。

一是在结构体系方面,提出5条:主要涵盖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偏远海岛养老和医康养结合。建立定期上门护理服务机制,实施“智慧救护”项目,发展社区嵌入式综合性服务机构或康养联合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偏远海岛自理老人实施集中互助养老,开展“小岛你好·同舟颐养”共富专项行动。医疗卫生机构要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到“十四五”末,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72%以上,每个县(区)至少建立2家以上社区康养联合体、1家(个)以上护理院(中心)和1个以上安宁疗护病区,每个养老机构失智症床位占比达到5%以上,每万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20张,偏远海岛每个养老机构至少拥有1名以上持证护理员。

二是在队伍体系方面,提出4条:主要涵盖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培育、在岗养老护理员能力提升、社会面养老护理技能培训和养老护理员职业荣誉。支持职业院校扩大护理类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到十四五末,建成养老护理人才培养基地15个。全体在职护理员每2年轮训一次。力争每年在岗护理员提升培训不少于100人次、社会面护理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力争每年培养10名养老护理领军人才。

三是在保障体系方面,提出3条:主要涵盖医疗保险保障制度、职业化薪酬等级体系和养老护理员奖补政策。首次明确了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员月工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提高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岗位津贴,新增一级/高级技师岗位津贴。  

四是在产业体系方面,提出3条:主要涵盖“互联网+”护理服务、养老护理产业和服务供给主体。提出要深化舟山群岛网络医院建设,实施“瀛洲易养”、5G+长者智能监护项库,多渠道扩大护理服务从业人员规模。通过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拓展养老护理资金来源。到“十四五”末,建成全市康复辅具与老年用品展示中心、区域性康复辅具洗消中心、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和体验中心,养老护理类专项基金累计总额不低于150万元。

第三部分为保障要求。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营造良好氛围三方面要求。


四、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全市范围。


五、实施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2023年5月20日起正式实施。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民政局

解读人:徐荔荔

联系方式:0580-2082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