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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21/2023-188540
组配分类 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23-05-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3- 05- 26    来源: 市审计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舟山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舟山市审计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

去年以来,舟山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治理现代化和共富共享等三方面的海岛实践,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提供审计保障。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舟山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25个,查明金额计量问题49个、非金额计量问题345个,揭示问题金额260217.7万元,其中违规金额1002.9万元、损失浪费金额29.3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59185.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全市上下团结奋斗、实干争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舟山市财政局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各部门奋力打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舟山”,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突出财政规划引领,推进财政管理改革。2021年,市本级科学编制财政“十四五”规划,明确财力统筹保障路径,落实系列国家战略和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坚决推进财政管理数字化改革,以财政核心业务为主要内容,加快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构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抽评”的财政绩效评价实践路径。

——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围绕石化新材料、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和海洋智能制造等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阵地,完善产业创新体系,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新培育5家市级技术中心,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70%以上。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的政策供给和要素支持,引导企业做专做精、做大做强,实现营业收入超千亿级企业零突破,累计培育“隐形冠军”企业6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1家。

——强化项目招引落地,提升海洋科技能级。狠抓招商引资“一号工程”,近五年累计引进百亿元以上项目6个、开工亿元以上项目206个、实际到位市外资金超260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34.8%。科技创新强力推进,海洋科技创新港、东海实验室启动建设,建立健全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全市财政科技支出9.43亿元,增长30.8%; 安排市本级人才专项资金1亿元,重点保障“舟创未来”“人才飞地”“银龄三师”等人才工程项目实施。

——聚焦民生福祉改善,统筹城乡一体发展。基本卫生公共服务、“菜篮子”工程及粮食物资储备等民生服务和物资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市本级财政民生支出83.88亿元,增长25.2%。市政交通、城市基础管网和市区公共停车优化配置等城市居住环境建设稳步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高标准分类小区等共建共享目标工作机制日趋完善。

一、财政管理审计

舟山市审计局组织开展舟山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市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统筹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信息化建设、文化体育事业和城市建设开展重点审计。关注公共预算编制完整性、预算执行绩效和预算支出项目化改革推进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舟山市财政局继续围绕“六稳”“六保”配置财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共预算管理不够规范。

1.部分非税收入未纳入一般预算。截至2021年12月底,部分非税收入滞留于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未纳入一般预算收入管理。

2.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够及时。2021年,市本级有15笔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要求在30天内分配并下达。

3.预算草案编制不够细化。市本级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将“债务付息支出”和“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等2项预算支出按《预算法》相关要求细化到 “项级”功能科目。

(二)政府投资预算执行不够规范。

1.未按立项内容组织建设。审计抽查发现,部分功能区管理委员会中止或减少5个道路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造成投资完成率不高。

2.无预算自行组织项目建设。2021年,部分功能区管理委员会未经市政府调整政府投资预算,自行新增并执行3个政府投资项目。

3.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审计抽查发现,截至2022年2月底,有2个项目,因政策处理未完成、土地指标未获批等原因未开工,债券资金对应的工程进度尚未完成。

(三)部门制定政策不够规范。

1.制定的政策突破市政府的规定。2017年,个别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印发的实施细则,突破了市政府明确的补助对象范围。截至2022年4月底,该细则仍执行有效。

2.结算办法不完善。2020年,个别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未明确物资储备不足时专项补助资金的具体结算办法,造成承储单位在未全面完成年度储备任务的情况下,仍全额获取储备补助资金。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舟山市审计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舟山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为实现审计“全覆盖”,对市本级全部81家一级预算单位开展数据分析,向34家单位进行现场取证核实。统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涉及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重点审计。关注部门预算管理执行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执行绩效。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准确性不够。

1.公务接待预算编制不够合理。2021年度,个别单位未对年度公务接待事项作合理预计,编列年度公务接待预算支出为零。

2.未按规定标准编制预算。2021年,个别单位编制运动员的伙食补贴预算,低于省定标准。

(二)预算调整规范性不够。

1.未经批准改变专项资金用途。2021年12月,个别单位未经财政部门预算调整,将专项结余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经费支出。

2.违规列支历年结余专项资金。 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个别单位在历年结余的专项资金中违规列支各类工作经费。

(三)大额服务采购绩效管理不够到位。2017年起,个别单位委托第三方管理运营大型公益性资产,但未在合同中约定绩效考核目标任务未完成情况下的违约责任。

(四)政府采购管理不够规范。

1.服务采购未经比价程序直接发包。抽查发现,2019年至2021年,有1家单位未经合理比价程序直接发包服务采购。

2.部分政府采购业务未在“政采云”平台开展。抽查发现,2021年,有6家单位未经“政采云”平台开展政府采购业务。

三、重大政策落实审计

舟山市审计局组织开展舟山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2018年至2020年市本级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舟山市教育均衡化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舟山市本级储备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和2018年至2020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及资金绩效专项审计调查等。统筹有关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的重大政策落实审计事项。关注政策执行的规划保障、措施保障、设施保障及资金保障。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各领域政策稳步推进,各项社会民生事业显著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有效发挥规划(计划)的刚性指导作用。

1.规划明确的建设任务未完成。有2项规划任务未完成。

2.未按规定编制专项规划。截至2022年4月底,市属行业主管部门未编制出台市本级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规划。

(二)确保政策落地的细化措施不够到位。

1.政务类网络和数据安全制度措施未落实到位。审计抽查发现,截至2022年2月底,市本级有9家单位网络安全责任制未落实到位,有4家单位未按要求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有16家单位未按规定对在用的自建信息系统进行容灾备份、未按规定确定网络安全等级或未按规定留存网络日志。

2.教育轮岗政策未细化落地。截至2022年4月底,舟山市未建立完善教职工编制统筹调剂机制。

3.粮食安全管控措施不够到位。市属行业主管部门未按照上级要求制定粮食质量安全年度工作计划,相关监督检查工作措施也未履行到位。

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配套措施不够健全。截至2021年8月底,基层医疗机构分配发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无统一规范。

(三)国有企业落实惠利民企政策不够到位。

1.超规定标准收取保证金。2017年至今,有7家国有企业在11个工程项目中向施工单位收取的工程质量保证金高于规定标准。

2.地产粮收购政策落实不够到位。2020年至2021年,个别市属国有企业未严格执行相关粮油质量国家标准开展地产粮收购业务。

(四)未按相关要求分配财政资金。

1.未按规定时限下达专项资金。2021年度,市属行业主管部门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2个工业项目的财政奖补资金兑付。2.未按规定范围分配专项资金。2020年至2021年,2个县区分配省级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中,未按要求向美丽海岛工作倾斜。

3.未按规定对象补助专项资金。2020年,市属行业主管部门向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2家体育产业单位拨付疫情纾困补助资金。

四、重大资金重大项目审计

舟山市审计局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审计、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专项审计调查、舟山市市属国有企业2018年至2020年对外投资和工程建设专项审计调查、舟山部分市属经济功能区管理企业2017年至2021年重大投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舟山市朱家尖禅意小镇立体停车场(一期)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舟山高新产业技术园区管理委员会近三年公共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关注建设管理效果、建设目标达成及建设资金监管。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各项建设任务推进有序。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数字化建设“多跨协同”不够。

1.部分系统重复建设。在部分行业领域内,市本级、各县(区)未能做到市域范围内数据共享,造成各单位重复建设功能相同的信息系统。

2.跨行业数据共享不够。需要多部门数据共享支撑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因部门间对接不畅而搁置。

(二)工程管理不够到位。

1.现场管理不够到位,原始资料缺失。个别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不到位,无法出具原始记录。

2.结算把关不够严谨,造成工程款多计。个别建设单位在结算计价环节把关不严,存在多计工程款问题。

3.前期工作不够深入,造成项目建设成本增加。个别建设单位因前期的勘测不实、设计考虑不周,造成建设成本增加甚至损失浪费。

(三)工程资金支付管理不严。2家市属国有企业存在支付建设工程进度款超过合同约定比例问题。

五、重点民生保障审计

舟山市审计局组织开展2018年至2020年菜篮子工程建设及资金绩效专项审计调查、2018年至2020年市本级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舟山市教育均衡化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和舟山市本级储备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统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的民生保障事项审计。关注民生任务的完成效果、效率及保障有效性。审计结果表明,我市上述各项民生事业发展均得到有效推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民生工作既定任务目标未完成。

1.“菜篮子”供应店建设任务未完成。截至2020年12月底,舟山市未完成“菜篮子”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建设任务目标。

2.公立医院医改控费指标未达标。2018年至2020年,5家市级公立医院的医疗总收入、医疗总费用、门诊均次费用等指标超过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达的控制指标。

(二)民生保障资源配置不均衡。

1.2所义务教育学校超规模办学。2021年,2所小学办学规模不符合教育部关于“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 2000 人”的规定。

2.3所省级标准化学校生均资源未达标。2021年,3所中小学校的“生均用地面积”未达标。1所小学的“生均图书册数”未达标。

3.从业人员的待遇保障不均衡。4家公立医院超标准发放绩效奖励。

(三)民生保障设施不够完善。

1.中心粮库建设项目未按期完成。截至2022年3月底,市本级中心粮库的建设任务未完成。

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不够完善。截至2021年8月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多部门数据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未建立。

(四)民生资金管用刚性约束不足。

1.惠民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不善。截至2020年12月底,舟山市惠民医院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未及时收取惠民医疗救助资金,同时拖欠医疗机构惠民医疗救助资金。

2.定海区“菜篮子”工程资金保障不到位。2018年至2020年,定海区未完成“每年需投入200万元以上”的三年行动计划任务。

六、政府资产管理审计

舟山市审计局统筹舟山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市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2021年度舟山市本级部门(一级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的政府资产审计事项。关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中政府资产核算、确权和配置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有效支撑市委市政府相关经济决策。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报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不强。

1.财报信息不够准确。6家行政事业单位,存在财报信息与实际账务信息不一致问题。

2.资产核算不够及时。3家单位,未及时计量核算固定资产。

(二)资产核算不准确。

1.在建工程结转不够及时。3家单位未及时将已投入使用的房产、校舍等资产纳入固定资产账,继续以“在建工程”形态管理。

2.房产确权不够及时。2家单位,未及时确权已取得的5处房产。

(三)资产处置、配置不够合规。

1.资产出租不够规范。截至2021年12月底, 2家单位将5处房产无偿(出租)给外单位(个人)使用。

2.资产处置不够合理。2021年,1家单位未经必要处置审批流程,自行处置物资。

七、国有资本投资经营管理审计

舟山市审计局组织开展舟山市市属国有企业2018年至2020年对外投资和工程建设专项审计调查、舟山部分市属经济功能区管理企业2017年至2021年重大投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舟山市普陀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12月底资产负债审计和舟山报业发行广告有限公司2021年10月底资产负债审计等。统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审计调查项目中对国有企业的审计事项。关注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资产管理和经营业务风险。审计结果表明,市属国有资本总体营运向好,有力推进各项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投资管理体系不够健全。

1.功能区对所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管控制度不够健全。截至2021年12月底,部分功能区管委会未制定所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全周期管理办法、未明确所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非主业投资管理和投资退出机制。

2.国有企业自身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截至2021年10月底, 8家市属国有企业制订的对外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未能实现管理环节“全覆盖”。

(二)投资决策程序履行不够到位。

1.前期决策程序不够到位。2018年至2020年,3家市属国有企业存在未经可行性研究程序直接决策对外投资现象。

2.决策报备程序不够到位。4家市属国有企业存在决策对外投资事项后未按要求向舟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现象。

(三)经营管理风险管理不够到位。

1.重要业务程序不规范。个别单位未及时规范粮食进出库业务活动。

2.违规设置账外账。2008年至2018年,个别单位通过员工开设的个人银行账户账外核算业务收入。

3.虚构业务套取资金。2020年10月,个别单位通过虚构采购业务方式,将资金套取至个人账户。

(四)房产、土地等固定资产管理不够到位。

截至2021年12月底, 5个功能区管委会管理的所属的国有全资及控股公司不同程度存在房产闲置未利用、土地资产出租未经公开招标、未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和房产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等问题。

八、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

舟山市审计局组织开展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蔡朝才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嵊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菜园镇书记金峰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统筹舟山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市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项目中的水资源和公共停车资源使用收费审计事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责任主体认真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占用收入、履行生态保护职责。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共车位停车费征收机制不够健全。

1.未制定智慧停车管理办法。自“智慧停车”系统运行(2021年5月)至今,智慧停车管理办法或相关条例尚未制定,智慧停车涉及车辆驾驶人缴费责任,未制定驾驶人逃费行为界定规则及相应处罚措施等未明确。

2.车辆停车费征收不力。截至2022年3月底,“智慧停车”系统记录的停车欠费率15%,主要原因:一是省级车辆信息未实现共享,催收困难;二是未及时收取省内车辆停车费。

(二)自然资源利用不够到位。

1.海洋牧场建设推进缓慢。截至2022年2月,舟山市已获批复建设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共6个。实际已建成2个,即将完成1个,尚有3个项目因争取中央财政资金进度缓慢,建设进度滞后。

2.菜园镇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截至2021年3月底,嵊泗县菜园镇尚未按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三)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不够到位。

1.已建成废物收集设施使用率低。审计发现,截至审计日,受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补助的22座二级及以上渔港配置油污水、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的收集设施,使用率低,资金使用绩效不明显。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内部

2.养殖泡沫浮球更换推进滞后。截至2021年12月底,嵊泗县菜园镇未完成新型养殖浮球替换目标进度任务。

3.渔农村人居生活环境整治不够到位。审计抽查2020年嵊泗县菜园镇发现,存在监测水质不符合标准现象。

4.生活垃圾处理不够到位。审计抽查发现,嵊泗县菜园镇辖区内,马关海塘路边和基湖村耕地上存在生活垃圾露天堆放问题。

九、进一步加强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领和预算执行的刚性权威。一是明确任务设定主体层级。以市委第八次党代会明确的目标为指引,十四五规划为路径,以市政府决策形式分解各项任务,未经市政府决策不得擅自调整、新增或减少目标任务。二是明确任务责任主体。各部门对标对表市政府分解的任务,明确资源需求和绩效目标,并书面报告市政府具体执行路径和计划步骤,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执行。三是严格预算执行规则。各责任单位充分沟通协调财政局,科学设定工作时间节点和绩效目标,严格执行预算安排,严禁执行过程中人为调整绩效目标和干预绩效评价。

(二)健全细化政策落地的具体设施和措施。一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效能。用好财政预算管理平台、用足财政集中力量办大事政策体系,借助信息化重塑管理流程,实现高效统筹各项建设任务计划和各类财政资源,推动绩效目标全过程跟踪和自动评价绩效。二是厘清权责边界,规范业务行为。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聚焦各自主责主业梳理业务范围和业务流程,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发现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梳理各自的主要业务中存在的风险点、盲区,针对性予以规范和完善。三是做好多跨协同,优化资源配置。继续用好专班工作机制,加强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统筹,清“淤点”、通“堵点”、解“难点”,用好各方面的优质力量和资源,提高建设质量和效益。

(三)强化以绩效为目标的考核和督查机制。一是强化部门主要领导预算执行责任。审计揭示的预算执行问题,逐项分解至各单位、细化问题责任人和整改责任人,相关成果运用至对班子年度考核工作中。二是完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单”工作机制。增加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年报报告内容,要求书面报告清单事项的问题整改措施、“举一反三”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并附报相关书面案例。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审计和财政等部门的联系,要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和配备相应的内部审计人员,加强内审工作,不断规范和促进单位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