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专项信息>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3-188993 文号 舟政办建函〔2023〕11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7-1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3号议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7-17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陈正风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海运业绿色低碳转型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议案》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海运企业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的宣传建议

近年来,我市积极宣贯各项绿色低碳政策。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组织宣贯《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法规,组织企业参加长江航务局、中国船级社等单位举办的船舶受电设施改造等业务培训。宣贯落实《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0)》等强制性要求,推进现有8000总吨以上油船实施油气回收装置改造,计划改造船舶18艘。在水域污染防治方面,开展《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宣传工作,全市400总吨以上货船均已安装生活污水处理或收集装置,引导68艘400总吨以下货船完成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置装置安装。在降低燃油能耗方面,开展航运“碳达峰、碳中和”宣传,与浙江欣海船舶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船重工(上海)节能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开展“中小型船舶水动力节能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等项目应用推广工作,实船燃油节能达到7%左右,目前我市改造船舶200余艘,新造船舶已普遍应用该节能技术。

今后我市将继续加强绿色低碳政策法规的宣贯工作。一是继续通过举办现场交流会、技术推介会等宣传航运绿色低碳法规政策,组织企业到上海、深圳等地考察大型航运企业的绿色发展先进经验;以我市航运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为引领,做好绿色低碳政策法规宣贯工作。二是充分利用我市船舶工业优势,促进交流合作,为我市海运企业在船舶脱硫塔改装、双燃料动力改装、压载水系统改装以及建造节能绿色环保系列新型船舶等方面提供强大技术支持。


二、关于为推动海运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政策、信贷支持建议

一是积极落实各项绿色低碳奖励补助政策。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提前淘汰国内航行单壳油轮实施方案的公告》,我市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推动100艘单壳油船实施双壳改建,2015年以来共发放改造补助资金1亿元。积极组织企业开展长江经济带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项目,2021年至2022年我市58艘船舶实施改造,已拨付中央预算补助资金1703万元;2023年度计划改造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82艘,申请中央预算资金1560万元,改造船舶艘数居全省沿海第一位。二是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助力航运企业转型升级。我市银保监部门印发《舟山银行业保险业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建设行动方案》《金融港航联动支持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举措》,鼓励银行机构向优质航运企业发放在建船舶项目贷款,推动企业船舶技术升级、节能改造,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保险,支持绿色项目。2022年全市航运业贷款余额96.91亿元,较2021年增加18.81亿元,增幅24.08%;全市航运保险保费收入3.32亿元,较2021年增长23.32%。

为进一步加大绿色低碳政策支持力度,2022年以来,我市印发《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实施细则,支持我市航运企业应用绿色数字项目。对在我市首批应用的项目,按照单个项目建设投资额给予适当奖励。对我市航运企业应用绿色数字项目等市内贷款余额,在实施细则实施期内发生的贷款利息,可按每年市内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贴。下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航运业的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继续推动金融资源向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绿色低碳项目等倾斜,2023年争取贷款余额增幅达到15%。


三、关于进一步增强政府对我市海运产业发展的引导建议

自2012年交通运输部公布统计运力以来,舟山船舶总运力从505万载重吨增长到860万载重吨,占全国沿海总量的比重从8.39%提升到9.28%。培育了一支以油船、化学品船为特色的专业化船队,在全国沿海同类型运力中占比分别从2012年的11%、20%提升到16%和28%。单船平均吨位首次突破6000载重吨,达到6735载重吨,较2012年增加3481载重吨,实现了单船平均吨位翻倍。

(一)加强政策引领。2004年以来,我市相继出台了四轮扶持政策,有力促进了我市航运业快速发展,基本形成了以35家重点骨干航运企业为引领的发展格局。去年我市出台新一轮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计划未来五年投入2.5亿元资金促进我市航运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支持“舟船舟造”,对在我市投资建成的海进江大型或专业化船舶、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运输船舶、“舟山船型”供油船舶、多功能海事服务船舶等按新建船舶造价给予奖励。我市将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推动完善“一带一路”背景下老旧运输船舶运力结构优化等扶持政策和金融支持。

(二)推进老旧船舶淘汰更新。我市依法强制淘汰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船舶,加快推进老旧船舶运力淘汰更新或改造。宣贯落实运力更新鼓励政策,对沿海省际危险品船运输企业更新老旧船舶或合并更新小吨位船舶,按规定给予不超过50%比例的运力指标额度。2020年以来,我市淘汰更新危险品船舶174艘,危险品船平均船龄降低到9.07年,比全国沿海同类型平均船龄小近两年。该政策即将到期,我市将积极向上对接,争取继续延续鼓励政策。

(三)积极打造“江海直达”舟山航运绿色发展品牌。“江海直达”船在同等条件下较传统海船载货量增加40%以上,人力成本节省50%,能耗降低10%以上。目前,全市已建成“江海直达”船队11艘/15.2万载重吨,在建“江海直达”船舶4艘/5.6万载重吨。继续开展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型技术标准、示范船型研究及推广等工作,提高“江海直达”船队规模,计划到2030年建成拥有20艘/30万载重吨的“江海直达”船队。

(四)推进节能技术推广应用。我市港航部门积极推动船舶受电设施、油气回收装置、单壳油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动力节能装置等系列船舶设施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我市科技部门紧盯制约海运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加大科研攻关支持力度,打造了一批“LNG 运输及加注船型”等引领性的硬核成果。我市经信部门指导船舶修造企业强化技术创新和专业储备,基本具备研制各类节能、绿色、环保系列新型船舶的能力和丰富的船舶脱塔改装、双燃料动力改装、压载水系统改装等经验。今后我市将紧扣海运业绿色低碳产业关键技术需求,加强对绿色、节能、低碳科技创新及产业化扶持力度;积极对接科研院所制定绿色节能技术清单,宣传引导企业开展甲醇、LNG等新能源动力船舶探索应用;加大产业政策支持,进一步推动船舶与海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船舶修造企业研制、改装、修理各类绿色节能船舶的能力,满足我市海运企业新建、改装绿色船舶的需求,支持我市海运船舶符合国际海事节能减排公约要求。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 


(联系人:刘云辉,联系电话:0580-2067173)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3号议案的复函.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