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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9005013/2023-189100 | ||
组配分类 | 专项资金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成日期 | 2023-07-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近日,我市获2023年省级专项资金4458万元,其中市本级2941万元、岱山县1016万元、嵊泗县501万元。根据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目标,本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海绵管廊建设、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等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任务支出。
目前,我局已会同市财政局对省级专项资金进行了分配,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省级专项资金的及时下达,将积极推进我市工程建设,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支撑。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做好项目全流程监管,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