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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人大八届三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7-24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金克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田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与协办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共同研究,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农田是农业生产重要的物质基础,农田基础设施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石。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是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新时代国家安全战略,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非常赞同您就我市菜篮子工程与粮食生产供应存在差距的原因分析,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下步我局将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田长制”建设

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田长和村级巡查员“4+1”田长责任体系,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到村、到人、到地块的“人田对应”体系。以村为单位,在耕地集中连片区域设置田长制公示牌,对田长和巡查员责任地块数量、位置立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抓好田长办实体化运行,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巡查制度、耕地违法违规问题处置机制以及县、乡二级田长年度考核等制度体系建设。

二、持续优化耕地监管新模式

迭代耕地智保应用场景建设,进一步提高高位摄像头的覆盖率和准确率,做好“天巡地查”、“浙农田”等场景的对接和融合,实现实时共享和升级联动。建立与“季度卫星遥感、月度无人机巡查、每日铁塔探头监测”三位一体协同的耕地数字化监管机制,织密耕地保护的天罗地网。

三、强化政策扶持激活抛荒耕地

继续执行粮油生产补助政策,其中市级对种植50亩以上的早稻、晚稻、大小麦及旱粮作物大户,每亩分别补助200元、150元和50元。鼓励提高粮食生产功能区复种指数,对连片种植水稻100亩以上的主体新增每亩100元的叠加补助。继续执行现行的种粮贷款贴息政策,给予3%利率的贷款贴息。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在全面掌握全市抛荒地底数基础上,开展耕地抛荒地整治专项行动,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定期监测整治进度。

四、大力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工程和耕地质量提升工程

2023年,我市继续推动“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工程建设,力争全年立项面积7000亩;启动农田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在第一批立项4115亩总投资2724万元基础上,争取“岱山火箭盐场粮食功能区改造提升”项目与“普陀区桃花镇绿色农田”项目列入省级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2062万元,实施面积4100亩。

五、科学谋划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为高效配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要素,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粮食生产能力提升,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跨乡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意见》要求,我市科学谋划、因地制宜组织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2023年争取立项实施项目1个。

最后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