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专项信息> 建议提案办理>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索引号 文号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3-07-24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公开方式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82262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7-24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农工党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景观风貌管控 扮靓美丽海岛底色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编制相关规划,加强全域景观风貌建设的引导

我局在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中,高度重视对全域景观风貌建设的引导,在各层次各类型的规划中,落实对城乡景观风貌的建设要求。主要开展的工作有:

(一)编制完成《舟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总体规划立足舟山海岛特色优势,科学把握各海岛在区位、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差异性和发展趋势变化,以海陆统筹为引领,按照“一岛一功能”的总体发展思路,将141个有居民海岛分为综合利用、滨海旅游、海洋科教、现代渔业等8类基本类型,引导有居民海岛科学合理与可持续利用,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二)编制完成《舟山市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规划围绕城市天际线、景观廊道、开敞空间、建筑高度、建筑风格、城市色彩、街道界面、慢行系统、城市标志物、景观照明等若干要素为重点内容开展研究。明确中心城区整体景观风貌格局、公共开放空间体系、城市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同时提出景观风貌控制和引导要求,为下步相关工作开展作了整体指引。

(三)组织开展重要区域城市设计。一是开展《三湾两岸 滨海秀带》规划研究工作。三湾两岸滨海秀带以城市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为背景,旨在打造“高水平海上花园城最佳示范区”,凸显滨海特色。按照生态结构、用地功能、产业升级、公共空间、交通可达、城市风貌、文化彰显等七大规划标准体系,对新城、普陀和定海三个湾区进行综合梳理,结合问题导向和实际需求,提出60余项具体实施建设清单。二是加快小干岛、甬东、普陀城西等重点区块城市设计,优化市域空间格局。小干岛区块规划结合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推进需求,优化小干岛约5.5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内容,通过调整充分挖掘岛内发展新动能、新业态、新模式。甬东区块规划抓住东海实验室建设契机,同步推动周边区块城市更新,建设集科创服务、海洋文创、居住配套、市民休闲四大功能于一体的科创服务产业社区。普陀城西区块规划重点研究加强片区间联动发展,留存好新城湾滨海带和荷花河、芦花河山海通廊等生态基底,结合勾山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需求对该区块用地功能布局、交通组织和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为新城城市区域拓展提供新的发力点。

二、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全域景观风貌建设的管控

(一)积极发挥部门管理职能。一是加强村庄规划和设计引导。为指导乡村地区统筹规划、有序建设,结合“小岛你好”、景区村庄、美丽乡村等乡村建设工作,我局印发了《关于助推“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和海岛风貌管控的通知》,并积极引导各地开展“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强化对村庄风貌建设的规划管控。二是市住建局牵头制定《舟山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统筹指导市县两级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2023年在推进省域城乡风貌整治提升中,我市结合城中村改造、乡村振兴、“小岛你好”等实施项目,积极统筹推动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社区公共服务补短板、入口门户特色塑造、街道整治提升、公园绿地优化、小微空间“共富风貌驿”、美丽廊道串珠成链等风貌整治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风貌。

(二)编制起草相关导则及管理办法。一是在《舟山市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研究基础上,完成《舟山市城市景观风貌管理导则》。《导则》坚持“立足资源、特色为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原则,梳理舟山市城市景观风貌规划管理系统框架,凝练九类城市景观风貌管控要素,并针对每一类要素提出具体的管控要求,从舟山市地域特征、文化传承、主题形象、风貌类型、建筑特色等多方面引导城市整体形象和局部风貌特色塑造。二是起草了《舟山市城市景观风貌管理办法》。办法包含了我市城市景观风貌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的主要原则、部门职责、公众参与等总则7条,城市景观风貌规划设计的总体要求、管控区域、管理导则等内容10条,城市景观风貌实施管理的管理体系、行政许可、建设活动管理等内容12条。

(三)高标准做好规划方案审查工作。我局在建设项目方案审查和评审阶段,主动服务市场主体,提前参与方案讨论,积极落实相关城市设计、控规中关于建筑立面、色彩、材质、灯光等方面的管控和引导要求,提高建设项目设计品质,进一步优化城市景观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紧紧围绕全域城乡景观风貌提升工作,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在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建设项目全要素保障、审批服务中,积极谋划,主动服务,进一步营造城乡风貌特色、提升城乡风貌品质。

(一)进一步强化规划引导。一是在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优化片区功能组织和形态,加强风貌管控,提高城市品质。通过增加城市设计附加图则、地块城市设计导则等方式,保护城市基本生态和城市风貌的总体要求,强化对相关建筑特色空间的控制和引导。二是按照市政府批复的《舟山市城市景观风貌规划》相关要求,加强对城乡景观风貌引导和管控,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景观风貌规划管理工作,尽快与住建、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发布《舟山市城市景观风貌管理办法》。三是加快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突出舟山群岛新区的海岛风貌特点、海派文化特色和海洋时代特征,保留村庄特有的民居风貌、农业景观、乡土文化,打造各具特色、不同风格的美丽村庄。

(二)加强重点区块城市设计研究。一是对重要节点,如新城城北入城口等重要门户、新城海景广场城市阳台等地标节点、新城滨海公园等重要公共空间观景点等重要景观点,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塑造景观形象,展示不同片区的城市景观风貌。二是加快推进勾山-甬东片空间设计及行动规划,明确勾山-甬东片区产城融合发展的定位及主题、总体结构、空间布局、公共空间功能、风貌引导、城市景观设计、重要地标与公共建筑设计、综合交通设计、立体慢性系统、地下空间组织等内容,为勾山-甬东片的发展谋划新路径。

(三)加快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建设。市住建部门将积极落实省风貌办《关于全省域深化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的指导意见》,统筹推动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社区公共服务补短板、入口门户特色塑造、特色街道整治提升、公园绿地优化建设、小微空间“共富风貌驿”建设、浙派民居建设、美丽廊道串珠成链等风貌整治提升八大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我市的城乡风貌景观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