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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30/2023-189226
组配分类 监管信息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7-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流通领域家用燃气热水器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3- 07- 28    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舟山市流通领域家用燃气热水器、减压阀、

煤气软管、燃气报警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一、概述

本方案适用于舟山市辖区内流通领域内产品质量的抽样检验。

二、抽样方法

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受检单位柜台、仓库等合格待销产品中随机抽样。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三、检验依据、判定依据、检验项目和样品数量

序号

商品名称

执行标准

检验项目

抽样数量

1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检验标准

GB 6932-2015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GB 20665-2015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判定依据

GZ386101燃气热水器188-2022

 

燃气系统气密性、

烟气中CO含量、

火焰稳定性、

烟道堵塞安全装置、

风压过大安全装置、

防干烧安全装置、

防止不完全燃烧安全装置、

电气强度、

接地措施、

热效率、

热水产率、

燃气种类或代号、

铭牌其它要求、

安全注意事项(燃气、通风、接地的警示)、

安全注意事项其它要求

检样1台

备样1台

2

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

测标准:

CJ/T 197-2010

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判定依据:GZ386104燃气用软管及管件188-2021

长度的极限偏差

软管耐压性、

软管气密性、

软管耐热性、

接头耐安装性、

被覆层阻燃性、

被覆层耐冷热变化性

标志

检样5根,备样1根

3

家用燃气用橡胶和塑料软管及软管组合件

检测标准:

GB 29993-2013

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判定依据:GZ386104燃气用软管及管件188-2021

尺寸和公差、

耐燃试验 、

气密性、

弯曲试验、

耐热试验、

柔软试验、

拉断试验、

标志

检样5米/5根,备样5米/5根

4

燃气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及管件

测标准:

GB/T 26002-2010

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判定依据:GZ386104燃气用软管及管件188-2021

外观、

软管气密性、

软管耐压性、

软管阻燃性、

管件气密性、

管件耐压性、

标志

检样7米/7根,备样3米/3根(配套管件3组)

5

金属包覆软管

检测标准:

CJ/T 490-2016

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判定依据:GZ386104燃气用软管及管件188-2021

外观、

耐压性、

气密性、

包覆层阻燃性、

包覆层耐冷热变化性、

接头耐冲击性、

接头耐安装性、

密封圈耐燃气性

标志

检样5米/5根,备样5米/5根

6

橡胶复合软管

测标准:

CJ/T 491-2016

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判定依据:GZ386104燃气用软管及管件188-2021       

外观、

尺寸与公差、

气密性、

耐压性、

阻燃烧性

耐热性、

耐拉伸性、

拔出力、

标志

检样5米(5根),备样5米(5根)

7

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产品显示信息中无执行标准的,按GB 35844-2018进行检测

检测标准:

GB 35844-2018

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判定依据:GZ344301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188-2020《浙江省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

标志、警示和使用说明书、

包装、

结构(一般要求、感压组件、调压组件、承压组件、接头组件)、

外观、

气密性(调压器气密性、手动关闭机构气密性)

调压静特性(关闭压力、出口压力)、

机械强度(耐冲击性、耐压性、连接接头机械强度)、

材料(橡胶件外观、橡胶件耐液化石油气性能、塑料件耐液化石油气性能)

检样3个,备样1个

8

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

产品明示CJ50-2008标准但无生产日期的按此方案检测。

检测标准:

CJ/T 50-2008(生产日期在2019年3月1日之后的)

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判定依据:GZ344301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188-2020《浙江省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

标志、警示和使用说明书、

包装、

结构(一般要求、感压组件、调压组件、承压组件、接头组件、呼吸孔)、

外观、气密性(调压器气密性、手动关闭机构气密性)、

调压静特性(关闭压力、出口压力、高温关闭压力、高温出口压力、低温关闭压力、低温出口压力)、

压力回差、

机械强度(耐冲击性、耐压性、连接接头机械强度)、

材料(橡胶件外观、橡胶件耐液化石油气性能、塑料件耐液化石油气性能)

检样3个,备样1个

9

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检测标准:

GB 15322.1-2019

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判定依据:

2022年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

报警动作值试验、

方位试验、

高速气流试验、

外观检查、

标志

检样1台,备样1台

10

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

检测标准:

GB 15322.2-2019

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判定依据:2022年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

报警动作值试验、

方位试验、

高温(运行)试验、

外观检查

检样1台,备样1台

11

工业及商业用途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检测标准:

GB 15322.3-2019

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判定依据:2022年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

报警动作值试验、

方位试验、

高速气流试验、

外观检查、

标志

检样1台,备样1台

 

四、样品处置及保存期限

所抽样品均应贴上加盖抽样单位公章的封条,执法人员(有需要时)、抽样单位和受检单位在封条上签字确认。受检单位有妥善保存备样的义务,备样若有损坏遗失等造成不能进行复检的情况,视同放弃复检的权利。

样品处置:产品检测为破坏性检测,检测完成后由承检机构按相关规定处理。

 

 

 

 

 

 

 

 

 

 

 

 

 

 

 

 

 

 

 

 

舟山市流通领域家用燃气灶具质量抽检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舟山市辖区内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质量的监督检查。

二、抽样程序

1.抽样方法。在受检单位售柜或仓库内的待销商品中随机抽取。

2.抽样数量。每批次抽取两台,其中一台作为检样,一台备样。

3.注意事项

(1)样品应经受检单位对其有效性进行确认。

(2)产品规定有明示质量指标时,应在抽样单上注明。若产品明示的执行标准为经备案的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则视其企业标准为明示质量指标,并要求企业提供其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文本。

(3)样品的运输和储存应防止受潮和剧烈碰撞,发现异常不能作为检验样品。

三、检验标准

GB 16410-2020 家用燃气灶具

GB 30720-2014 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Z386102家用燃气灶具188-2022  浙江省家用燃气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

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四、检测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条款

备注

复检样品

备注

1

标志

GB 16410-2020 7.1

强制性条款

原样


2

安装使用说明书

GB 16410-2020 7.3

强制性条款

原样


3

包装

GB 16410-2020 7.2

非主要项目

原样


4

结构

灶具燃烧器的燃气阀门设置

GB 16410-2020 5.3.1.4

强制性条款

原样


电点火装置出现故障时的要求

GB 16410-2020 5.3.1.5

燃气导管

GB 16410-2020 5.3.1.8 d)、f)

燃烧器的熄火保护装置设置

GB 16410-2020 5.3.1.9

5

气密性

GB 16410-2020 5.2.1

强制性条款

原样


6

热负荷

每个燃烧器实测折算热负荷与额定热负荷的偏差

GB 16410-2020 5.2.2

强制性条款

原样


总实测折算热负荷与单个燃烧器实测折算热负荷总和之比

非主要项目

主火实测折算热负荷

强制性条款

7

燃烧工况

火焰传递

GB 16410-2020 5.2.3

强制性条款

原样


离焰

熄火

回火

燃烧噪声

熄火噪声

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

8

温升

操作时手必须接触的部位

GB 16410-2020 5.2.4

强制性条款

原样


软管接头

阀门外壳

燃气调压阀外壳

9

耐重力冲击

GB 16410-2020 5.2.7

非主要项目

备样


10

安全装置

熄火保护装置开阀时间

GB 16410-2020 5.2.8.1

非主要项目

原样


熄火保护装置闭阀时间

GB 16410-2020 5.2.8.1

强制性条款

11

使用性能(热效率)

GB 30720-2014 4.2

强制性条款

原样


12

燃烧器火孔部位材料

GB 16410-2020

5.4.10.1

强制性条款

原样


 

五、判定原则

1.判定总则

(1)当产品的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含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各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最严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2)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3)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但如主要项目技术要求低于国家、行业、推荐性标准要求(含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款)时,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

2.单项质量判定

当所检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判该项目为符合执行标准要求,否则判该项目为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3. 综合质量判定

3.1所检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发现一项或一项以上A类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2)发现二项或者二项以上B类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3.2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1)未发现A类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

(2)发现不符合执行标准的B类项目数量少于二项;

(3)所检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

3.3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企业标准,未达到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定”。

(1)未发现A类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

(2)发现不符合执行标准的B类项目数量少于二项;

(3)所检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出现一个或一个以上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

六、样品处置及保存期限

所抽样品均应贴上加盖抽样单位公章的封条,执法人员(有需要时)、抽样单位和受检单位在封条上签字确认。受检单位有妥善保存备样的义务,备样若有损坏遗失等造成不能进行复检的情况,视同放弃复检的权利。

样品处置:本次所检样品经检验后破坏严重、不做退还。由承检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舟山市流通领域儿童玩具产品质量抽检实施方案

 

一、概述

本方案适用于舟山市流通领域内儿童玩具产品质量的抽样检验。

二、抽检区域

舟山市各流通领域场所。

三、抽检程序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程序具体实施。确定的承检机构具体负责抽样和检验,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

(一)抽样方法

样品应在受检单位售柜或仓库内的待销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

(二)抽样数量

抽样品牌视现场情况随机抽取。抽检时以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为一组产品。

在同一批次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2个,其中1个作为检验样品,1个作为备用样品。

备用样品保存在受检单位。

四、检验依据

1.检测标准

GB 6675.1-2014  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

GB 6675.2-2014  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GB 6675.3-2014  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

GB 6675.4-2014  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GB 19865-2005  电玩具的安全

GB/T 5296.5-2006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5部分:玩具

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

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或其他相适应的国家标准、产品标准等。

2.检测项目见表1。

表1  玩具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条款

不合格类别

项目

设定

复检用样品

备注

1

正常使用

GB 6675.2-2014 4.1

A

强制性

条款

备样

/

2

可预见的合理滥用

GB 6675.2-2014 4.2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3

材料

GB 6675.2-2014 4.3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4

小零件

GB 6675.2-2014 4.4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5

某些特定玩具的形状、尺寸及强度

GB 6675.2-2014 4.5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6

边缘

GB 6675.2-2014 4.6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7

尖端

GB 6675.2-2014 4.7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8

突出部件

GB 6675.2-2014 4.8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9

金属丝和杆件

GB 6675.2-2014 4.9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10

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

GB 6675.2-2014 4.10

A

强制性条款

原样

/

11

绳索和弹性绳

GB 6675.2-2014 4.11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12

折叠机构

GB 6675.2-2014 4.12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13

孔、间隙、机械装置的可触及性

GB 6675.2-2014 4.13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14

弹簧

GB 6675.2-2014 4.14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15

稳定性及超载要求

GB 6675.2-2014 4.15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16

封闭式玩具

GB 6675.2-2014 4.16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17

仿制防护玩具(头盔、帽子、护目镜)

GB 6675.2-2014 4.17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18

弹射玩具

GB 6675.2-2014 4.18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19

水上玩具

GB 6675.2-2014 4.19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20

热源玩具

GB 6675.2-2014 4.23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21

液体填充玩具

GB 6675.2-2014 4.24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22

口动玩具

GB 6675.2-2014 4.25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23

玩具滚轴溜冰鞋、单排滚轴溜冰鞋及玩具滑板

GB 6675.2-2014 4.26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24

玩具火药帽

GB 6675.2-2014 4.27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25

声响要求

GB 6675.2-2014 4.28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26

磁体和磁性部件

GB 6675.2-2014 4.29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27

类似仿真武器玩具

GB 6675.1-2014 5.1.12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28

玩具销售时采用的包装

GB 6675.1-2014 5.1.4 e)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29

易燃性能(一般要求)

GB 6675.3-2014 4.1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30

易燃性能(头戴玩具)

GB 6675.3-2014 4.2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31

易燃性能(化妆服饰)

GB 6675.3-2014 4.3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32

易燃性能(供儿童进入的玩具)

GB 6675.3-2014 4.4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33

易燃性能(具有毛绒或纺织表面的软体填充玩具)

GB 6675.3-2014 4.5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

34

可迁移元素

GB 6675.1-2014 5.3.3/5.3.5

GB 6675.4-2014 4.1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仅做主要材质或高风险部位一组

35

增塑剂

GB 6675.1-2014 5.3.7

测试方法:

GB/T 22048-2015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仅做主要材质或高风险部位一组

36

产品名称

GB/T 5296.5-2006 5.1

A

强制性条款

原样

/

37

产品标准编号

GB/T 5296.5-2006 5.3

A

强制性条款

原样

/

38

安全警示

GB/T 5296.5-2006 5.5

A

强制性条款

原样

/

39

安全使用期限

GB/T 5296.5-2006 5.9

A

强制性条款

原样

/

40

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GB/T 5296.5-2006 5.10

A

强制性条款

原样

/

41

标识和说明

GB 19865-2005 7

A

强制性条款

原样

仅适用于具备电功能的玩具产品

42

输入功率

GB 19865-2005 8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43

发热和非正常工作

GB 19865-2005 9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44

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

GB 19865-2005 10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45

耐潮湿

GB 19865-2005 11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46

室温下的电气强度

GB 19865-2005 12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47

机械强度

GB 19865-2005 13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48

结构

GB 19865-2005 14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49

软线和电线的保护

GB 19865-2005 15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50

元件

GB 19865-2005 16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51

螺钉和连接

GB 19865-2005 17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52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GB 19865-2005 18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53

耐热和耐燃

GB 19865-2005 19

A

强制性条款

备样

五、判定原则

儿童玩具的判定依据GZ245101玩具188-2020《浙江省玩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进行判定。

六、样品处置及保存期限

所抽样品均应贴上加盖抽样单位公章的封条,执法人员(有需要时)、抽样单位和受检单位在封条上签字确认。受检单位有妥善保存备样的义务,备样若有损坏遗失等造成不能进行复检的情况,视同放弃复检的权利。

样品处置:本次所检样品经检验后破坏严重、不做退还。由承检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舟山市电线电缆抽检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舟山市辖区内生产、销售的塑料电线电缆质量的监督检查。

二、抽检区域

生产领域,流通领域

三、抽样程序

此次抽查依据《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组织开展。

1.抽样方法

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代销产品或者生产线末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样。

2.抽样数量

随机抽取一整段(或一卷)不少于30米的样品作为检验样品,同时抽取同一批次、同一型号规格一整段(或一卷)不少于30米的样品作为备用样品。

3.注意事项

(1)检样、备样应分别封样,并加以标注。

(2)现场抽样时,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应提供产品的合格证、营业执照和CCC证书复印件等信息,并在抽样单中注明并签章确认。抽样时应认真核对合格证上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等信息,若企业未标识,或标识名称用的是俗称、简称,或标识不准确的,应由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确认。

(3)样品在运送过程中应注意对样品外表面及端头进行适当防护,避免出现磕碰、磨损、端头受潮等情况。

四、检测和判定依据

GB/T 5023.1-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T 5023.2-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2部分:试验方法

GB/T 5023.3-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3部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

GB/T 5023.5-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5部分:软电缆(软线)

JB/T 8734.1-2016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1部分:一般要求

JB/T 8734.2-2016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2部分:固定布线用电缆电线

JB/T 8734.3-2016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 第3部分:连接用软电线和软电缆

GZ383105塑料电线电缆188-2020  浙江省塑料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

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五、检测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条款

备注

复检样品

备注

1

标志

产地标志和电缆识别

GB/T 5023.1-2008 3.1、

JB/T 8734.1-2016 5.6

非主要项目

备样


标志连续性

GB/T 5023.1-2008 3.1.1、

JB/T 8734.1-2016 5.6

耐擦性

GB/T 5023.1-2008 3.1.2、

JB/T 8734.1-2016 5.6

清晰度

GB/T 5023.1-2008 3.1.3

JB/T 8734.1-2016 5.6

2

导体电阻

GB/T 5023.1-2008 5.6.1

JB/T 8734.1-2016 6.1

主要项目

备样


3

成品电缆电压试验

GB/T 5023.1-2008 5.6.1

JB/T 8734.1-2016 6.1

主要项目

备样


4

绝缘电阻

GB/T 5023.1-2008 5.6.1

JB/T 8734.1-2016 6.1

主要项目

备样


5

绝缘平均厚度

GB/T 5023.1-2008 5.2.3

JB/T 8734.1-2016 5.2.3

主要项目

备样


6

绝缘最薄处厚度

GB/T 5023.1-2008 5.2.3

JB/T 8734.1-2016 5.2.3

主要项目

备样


7

平均外径

GB/T 5023.1-2008 5.6.2

JB/T 8734.1-2016 6.2

主要项目

备样


8

护套平均厚度

GB/T 5023.1-2008 5.5.3

JB/T 8734.1-2016 5.5.3

主要项目

备样


9

护套最薄处厚度

GB/T 5023.1-2008 5.5.3

JB/T 8734.1-2016 5.5.3

主要项目

备样


10

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

GB/T 5023.1-2008 5.2.4

JB/T 8734.1-2016 5.2.4

主要项目

备样


11

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

GB/T 5023.1-2008 5.2.4

JB/T 8734.1-2016 5.2.4

主要项目

备样


12

绝缘空气烘箱老化后抗张强度

GB/T 5023.1-2008 5.2.4

JB/T 8734.1-2016 5.2.4

主要项目

备样


13

绝缘空气烘箱老化后断裂伸长率

GB/T 5023.1-2008 5.2.4

JB/T 8734.1-2016 5.2.4

主要项目

备样


14

绝缘空气烘箱老化前后抗张强度变化率

GB/T 5023.1-2008 5.2.4

JB/T 8734.1-2016 5.2.4

主要项目

备样


15

绝缘空气烘箱老化前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

GB/T 5023.1-2008 5.2.4

JB/T 8734.1-2016 5.2.4

主要项目

备样


16

绝缘失重试验

GB/T 5023.1-2008 5.2.4

JB/T 8734.1-2016 5.2.4

主要项目

备样


17

护套老化前抗张强度

GB/T 5023.1-2008 5.5.4

JB/T 8734.1-2016  5.5.4

主要项目

备样


18

护套老化前断裂伸长率

GB/T 5023.1-2008 5.5.4

JB/T 8734.1-2016  5.5.4

主要项目

备样


19

护套空气烘箱老化后抗张强度

GB/T 5023.1-2008 5.5.4

JB/T 8734.1-2016  5.5.4

主要项目

备样


20

护套空气烘箱老化后断裂伸长率

GB/T 5023.1-2008 5.5.4

JB/T 8734.1-2016  5.5.4

主要项目

备样


21

护套空气烘箱老化前后抗张强度变化率

GB/T 5023.1-2008 5.5.4

JB/T 8734.1-2016  5.5.4

主要项目

备样


22

护套空气烘箱老化前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

GB/T 5023.1-2008 5.5.4

JB/T 8734.1-2016  5.5.4

主要项目

备样


23

护套失重试验

GB/T 5023.1-2008 5.5.4

JB/T 8734.1-2016 5.5.4

主要项目

备样


24

不延燃试验

GB/T 5023.1-2008 5.6.4

 JB/T 8734.1-2016 6.9

主要项目

备样


 

六、判定原则

1.判定总则

(1)当产品的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含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各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最严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2)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3)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但如主要项目技术要求低于国家、行业、推荐性标准要求(含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款)时,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

2.单项质量判定

当所检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判该项目为符合执行标准要求,否则判该项目为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3.综合质量判定

3.1 所检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发现一项或一项以上A类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2)发现两项或者两项以上B类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3.2 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1)未发现A类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2)发现不符合执行标准的B类项目数量少于两项;

(3)所检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

3.3 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企业标准,未达到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定”。

(1)未发现A类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2)发现不符合执行标准的B类项目数量少于两项;

(3)所检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出现一个或一个以上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

七、样品处置及保存期限

所抽样品均应贴上加盖抽样单位公章的封条,执法人员(有需要时)、抽样单位和受检单位在封条上签字确认。受检单位有妥善保存备样的义务,备样若有损坏遗失等造成不能进行复检的情况,视同放弃复检的权利。

样品处置:本次所检样品经检验后破坏严重、不做退还。由承检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