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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30/2023-188850 文号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7-0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7-05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罗官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经营性房屋使用管理联合审批制度的建议》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明确由市市场监管局主办,由市公安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支队协办。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相关规定:要认真落实工商登记改革成果,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17号)有关规定,“经营性房屋使用管理联合审批制度”并未列入《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故您关于“制定经营性房屋使用管理联合审批制度,将经营性房屋联合审批制度作为房屋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和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的建议无法支持,否则将会属于擅自设置工商登记前置条件的行为,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设。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对接,共同推进做好经营性房屋的审批工作。

一是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根据《舟山市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舟山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对于我市文化艺术体育类、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前置审批制度,申请人在办理营业执照前,需先取得文化体育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凭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书及其他法定登记材料,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注册。上述方案中已明确培训机构场所安全要求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相关文书等提交材料要求,故已取得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校外培训机构,一般不会再存在“申领了营业执照,但无法通过消防审批,造成不能正常经营”的情形。

二是推行高频行业“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从行业准入准营视角出发谋划设计,围绕“一件事”改革深化探索,推动注册登记和许可办理无缝衔接。依托“一站式”集成办理平台,统一数据共享标准,强化登记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和节点管理,办理进度、办件结果实时共享、全程留痕,形成全流程管理闭环。目前已实现食品销售、餐馆经营、烟花爆竹零售、烟草专卖零售等15个高频行业“一件事一次办”,23年将结合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及舟山特色产业情况,按照“成熟一个、上线一个”的原则,推动更多高频行业证照集成办理,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准入即准营”。

三是加强农村自建房的房屋安全管理。在日常排查或者监管过程中,发现农村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并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为危房的,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在自收到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发出督促解危通知书,提出对危险房屋的处理意 见和解危期限。督促解危通知书提出立即停止使用意见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四是加强对破坏房屋承重结构行为的监管力度。住建部门将对房屋改造过程中存在破坏承重结构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特别是对举报 投诉线索进行严格核查,发现违法行为的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加强处置过程中的督促检查频次,督促当事人及时整改,限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依法移交综合执法局查处。

五是做好对改变房屋用途的审批工作。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房屋使用人确需临时改变房屋用途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批,征得相关厉害关系人同意并按规定交纳土地收益金。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期限届满确需延续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前六十日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每次延续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六是做好对拆改房屋门窗和外立面改造的审批工作。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重要街道两侧建筑物外立面装修等工程建设,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是做好自建房用作旅馆的房屋合法建筑审查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落实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制度,对居民自建房改造为旅馆经营的,应当提供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负责审查用作旅馆的房屋特种行业许可证。下步,公安部门将依法做好用作旅馆的房屋合法建筑审查。日常突出以 3 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旅馆为重点,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实地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推动落实整改措施。

八是开展城市住宅小区违建专项整治行动。根据2023 年度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城市住宅小区违建整治行动出台了具体行动方案,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目的是消除有结构安全隐患、危害相邻和公共安全及群众反应强烈的违规建筑,控制蔓延势头。方案要求各地严格落实,结合本地实际,迅速动员部署,明确任务计划,倒排时间节点责任到人,确保整治任务顺利完成

九是加强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一是持续推进自建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主管部门、属地政府沟通协调,依托前期排查的成果数据,对全市10人以上生产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回头看,对风险隐患开展分类评估,采取分级管理、分类整治。二是狠抓突出隐患问题整改。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工作模式,建立隐患台账和整治责任清单。对存在突出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对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要挂牌督办、强力推进治理。三是推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将自建房消防安全治理纳入民生工程,同步推进消防规划建设、消防车道建设管理、消防水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层消防治理能力

十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为确保经营性场所选址能符合消防审批要求,在消防审批前相关部门组织的联合踏勘中重点对建筑的规划用途、消防安全条件、使用性质等进行了解,确保项目选址后具备消防改造条件,能够通过消防审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照《舟山市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 法部门建立完善执法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快与住建、 资源规划等部门联合执法、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协作配合,建立居民小区违建“控新”管理机制,落实常态管控措施,将小区违建消灭在萌芽阶段。对于住建和资源规划部门移送的案件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业务主管部门,形成管理闭环。公安部门加强与住建部门沟通,及时掌握专业技术力量对居民自建房旅馆开展安全鉴定的结果和整治意见,及时跟进督促停业整顿、撤销许可等措施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对自建房营业执照已注销的,及时注销旅馆特种行业许可证,并依法做好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保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5

(联系人:虞哲迪,电话:0580-2283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