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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30/2023-188853 文号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7-05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82276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7-05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陶慧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农作物带土销售的建议》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由我局办理此建议。经研究,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18至2020年,在市城镇分类办统一指挥下,重点着眼于垃圾源头减量,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按照省市业务指导要求,牵头开展农贸市场净菜进城工作,帮扶市场举办单位宣教指导蔬菜经营户做到净菜进货、净菜销售,进一步规范经营户农产品带土销售行为。截止2020年底,全市农贸市场均已实现“净菜进城”。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试点引领,全面推开。三年来,依照可行性和前瞻性要求,明确选择硬件设施基础与内部制度管理相对优秀的市场作为试点工作推进单位,共计选取10家次农贸市场开展净菜进城试点,涉及定海、普陀、岱山、嵊泗、新城等全市各区域。试点中注重加强日常巡查,针对每个市场实际运行情况,与市场举办单位协商制定净菜进城工作一场一策,力求将试点工作落到实处,落到细处。在政策落地期间,组织各市场针对蔬菜及自产自销蔬菜经营户召开净菜上市政策宣传会议,明确目的意义,了解相关工作要求,扩大工作覆盖面和知晓率。在试点市场优秀做法、经验基础上,逐步向全市农贸市场普及推广,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农贸市场整治管理长效机制和监管巡查,加大市场日常管理提醒力度,进一步规范经营户做好日常所售农产品净菜进场、净菜销售。

二是加强监督,抓好落实。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农贸市场整治日常监管驻场制,加大对市场举办单位的指导督促力度,将净菜进城要求融合进文明创建。协助市场举办单位做好市场内日常巡查管理,加大市场内保洁力度,要求各经营户做到对本摊位销售商品卫生状况负责,进市场内的各品种蔬菜商品不得带有泥土等杂物,切实做到净菜进货、净菜销售,指导蔬菜经营户优化服务减少中间处理环节,需要加工蔬菜的必须在摊位内,且加工后的菜叶菜根必须进易腐垃圾桶内,同时确保摊位区域环境卫生整洁。

三是奖惩有据,严格规范。完善市场摊位合同约定和监管管理制度设计,将净菜上市要求融入日常管理规范,实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指导全市各农贸市场组织开展本场“文明经营户”创建评选,将净菜上市作为创建提升内容之一,并落实文明评比奖惩。发挥国有市场榜样示范作用,指导舟山商贸集团对其下属农贸市场违规经营经营户按照合同约定按情节轻重采取教育、扣除保证金、停业整顿等措施;同时对于落实“净菜”上市表现好的经营户,在日常信用考核上予以记录,提高星级经营户(诚信经营户)等评定项目的分值,评上后予以公开表彰奖励。

二、下步工作安排

我市农贸市场净菜进城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一些市场,尤其是乡村农贸市场,依旧存在部分蔬菜经营户带土销售,个别自产自销摊位仍旧有带土销售蔬菜。针对现实情况,我局将继续宣传推进净菜上市,联合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舟山商贸集团下属国有市场标杆作用,深入规范农作物带土销售。

一是加强培训。联合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农产品去土销售培训,在日常农民培训班上开设相关课程,积极推广去土等相关机械设备,普及去土销售的做法,提高农户去土销售的意识。加强和大专院校的合作,针对实际需求,研究开发培训课程、优化培训师资、提高培训成效。

二是加强宣传。积极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户等经营主体开展宣传,借助网上商城、新兴社交媒体等渠道,积极宣传推广去土销售。联合各职能部门加大对去土销售农产品的支持力度,引导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去土销售,提高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去土销售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监管。指导市场举办单位落实每日全场巡查管理,利用行业会议和季度培训等方式,加大对市场经营户的政策宣传力度,提升经营户对净菜上市的支持和理解,自觉做到去土销售;对发现存在问题的,积极宣教整改,对屡教不改的,按照市场管理约定,予以警告、罚款等相应处理。

感谢您(贵委)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日

(联系人:刘云磊,电话:1508887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