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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1/2023-189416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08-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2年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23-08-11 来源:市财政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今年以来,我市财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财为政服务”理念,充分履行财政职能,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2022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作为,稳定财政收支运行。一是统筹抓好收入组织。牢牢抓住组织收入主线,坚持财源培育和挖潜增收并举,构建省市县联动机制和“财政+”部门协作机制,合理把握好收入组织力度和节奏,2022年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407.64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55.7%,自然口径增长16.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15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25.3%,自然口径增长-13.6%;其中地方税收收入107.25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35.3%,自然口径增长-1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8.7%。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增量。获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1.69亿元,并在省厅的推动下,中央财政在边境地区转移支付中增加了海洋经济发展因素,新增资金1.54亿元;获中央退税减税降费有关专项资金34.71亿元,保障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应退尽退”;获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39.29亿元,其中专项债券34.29亿元,省厅为支持六横大桥二期项目,由省本级承担最高不超过33.6亿元债务额度,有效缓解了我市发债压力。三是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全市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4.27亿元,增长5.4%;建立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市本级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率4.5%,“三公”经费压减率11.0%。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实行结转结余资金分档分类收缴,全年共压减部门专项9318万元,收缴市本级政府专项资金7.66亿元,进一步盘活财政资金。

(二)提高站位,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一是促进经济稳进提质。对照省厅37项财政政策清单,会同主管部门构建起多维度、多层次、广覆盖的稳经济配套政策体系,出台各领域政策文件32个、新一轮财税政策8项。结合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创新增设“5+4”财政要素保障专项资金3亿元,通过晾晒比拼、赛马评比、前置绩效目标等方式,科学分配财政资金。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确保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早退快退”,提前完成为我市企业减负70亿元的目标。加快涉企专项资金下达和兑现进度,截至12月底惠企政策兑现系统已兑付全市各类奖补资金45.35亿元,其中省定口径政府补贴补助类资金兑付率达100%。健全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协调机制,超额完成省储备目标,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截至12月底专项债券实际支出进度达100%。二是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全年民生支出242.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8.6%,支持教育、医疗、社保、文体等事业均衡发展。迭代升级财政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共同富裕场景下偏远海岛财政转移支付体系,通过更加精准的财政转移支付分类分档系数调节,实现更加均衡和长效的财力保障。围绕“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国资投入、奖补激励、基金助推等多元化筹资形式全方位保障“小岛你好”行动加快推进。支持嵊泗县走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细化财政支持具体举措,积极向上争取新一轮洋山综保区利益分配政策,在省厅的推动下,确定新一轮洋山保税港区税收征管体制及利益分配协议,将每标准集装箱分成从原先的13.1元大幅度提高至21元。三是保障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持续优化重大项目财政要素保障,2022年安排市本级政府部门投资预算市级财政资金8.5亿元,同比增长15.3%;对承担功能性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属重点国企已落实24.36亿元(包括专项债)的资本金和流动性支持,有力推动甬舟铁路、绿色石化等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健全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东海实验室加快建设,安排年度资金3亿元,并首次争取到省实验室奖补资金1亿元。高质高效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审价任务,1-12月完成项目审核577个,审定金额160.94亿元,调整金额26.49亿元,金额调整率16.46%,造价审核完成时间比省级有关规定缩短63.03%。

(三)改革攻坚,着力提高监管效能。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优化资金统筹方案,构建围绕中心、绩效优先、该保必保、应省尽省的政府性专项机制。推动“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僵化的格局,按照“项目跟着政策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开展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以“全+精”为目标,强化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首次实现绩效自评和绩效运行监控项目全覆盖。健全公务支出标准管理体系,进一步厘清公用经费和部门项目经费支出边界,规范经费使用。二是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贯通省厅数字化改革部署,加快推进“财政大脑”建设,持续完善“政采云”“浙里办票”“浙里缴费”等应用场景建设,承接“浙里报账”“浙里基财智控”“浙里捐赠”等试点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建设,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覆盖率均已达到100%。打造有“财味”的数字化改革标志性成果,稳步上线全局“一处室一大屏”数字化项目,打造财政“数据中枢”,提升财政数据分析能力。三是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制定“一债一策”化解方案,建立事前源头管控、事中动态监测、事后专项督导的监控机制,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加强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和运行分析研究,健全风险预警机制,落实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责任分担机制,牢筑社保基金安全底线。加强对县(区)“三保”信息监控和指导,截至目前全市未出现“三保”运行风险。

(四)创新赋能,推动财政组织变革。一是全面开展变革型组织创建。按照《变革型财政组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要求,对照省厅任务清单,制定符合舟山市情、具有海岛特色、贴近当前工作的28项大项、108小项变革型财政组织创建工作架构,各处室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创建任务,全面推动财政业务变革和能力变革。二是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坚持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建立健全党委理论中心组引领学、支部集中深入学、党员自觉学、教育基地实践学、网络平台自主学等“五学”体系,抓好新思想“学”的文章,拓展新理念“宣”的渠道,强化新任务“做”的力度,推动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在财政系统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三是推进清廉财政样板建设。围绕政治生态、资金管理、财政监督、源头治腐、清廉文化五个板块,全面实施清廉财政建设“五大行动”,细化量化清廉财政机关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探索与财政管理职能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密切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多部门长效联动协调,有效扎紧织密公款存放、政府采购、支出管理等领域“制度笼子”。

二、2023年工作思路

我市财政部门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高“财为政服务”能力,通过清单式管理、专班化运作,更加突出创新驱动、改革突破、数字赋能,为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着重抓好四方面重点工作:

(一)狠抓指标争先,推进财政收支运行稳中向好

1.强化收入组织管理。近期,省里对继续开展规模化留抵退税、今明两年收入组织作出部署,使我市今明两年的财政收入、可用财力结构发生变化。我局将积极研判、科学安排,确保财政收支有序运行、有效平衡。一是加大向上对接力度。精准把握省里关于财政收入组织的部署和政策安排,加强持续对接汇报,有序组织好浙石化大规模留抵退税,最大限度争取全省留抵退税结算下划资金额度,以及中央财政给予的转移支付补助。二是加大统筹组织力度。按照省收入组织部署要求,确定符合我市发展的年度预期目标,紧盯收入考核指标,建立市与县区、功能区定期会商、阶段推进制度,在确保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合理增幅、排位前列的基础上,力促明年一季度收入实现“开门红”。三是加大挖潜增收力度。聚焦关键产业行业、重点税源情况,拓展税源管理深度广度,挖掘近年投产项目的增量潜力,精确分析浙石化留抵退税和相关政策调整的综合效应,促进税收充分落地,力争税收占比持续提升。

2.优化财政支出管理。随着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及民生等刚性支出持续增加,明年财政支出规模较今年进一步增大;按照政府过紧日子的总体要求,明年省对市县财政转移支付可能有15%降幅。我局将持续提升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有限财力用于“刀刃”。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主动谋划、靠前对接,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和“零基预算”原则,持续规范预算管理,完善预算执行与编制挂钩机制,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推动勤俭办一切事业。让紧日子过得更紧,推进过紧日子评估评价制度建设,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确保2023年这三类经费预算只减不增。三是强化绩效全过程管理。以完善绩效指标、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等工作为抓手,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切实加强绩效与预算有效联动、深度融合,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做到“花钱必问效”。

(二)大抓资源统筹,推进财政服务保障更为精准

1.聚焦重大项目建设,提高要素保障有效性。根据财力预测情况,本年度我市地方政府法定债务率存在突破警戒线的风险,或对明年省对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的分配额度产生影响。我局将抓住省积极扩大有效投资、鼓励重大项目建设的导向和契机,在确保地方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财力保障。一是用足用好专项债券。按照应报尽报的原则,加强新增债券项目储备,围绕交通水利、城市提质、民生建设等省市重大建设项目,更大力度向上争取省对我市债券额度的支持,力争债券应发尽发。二是强化政府投资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预决算审核,探索实施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估算事前评审,严把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关和资金使用关。三是加强国企领域投资项目监管。严格按照国企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实施投资活动,确保投资活动符合国有经济布局、产业发展规划、企业资产规模和负债水平,增强项目投资合理性和效益性。

2.聚焦现代海洋产业,提高政策工具多元性。明年,省政府拟整合现行省级各类产业扶持政策,重点向打造制造业“415X”等产业集群倾斜。我局将聚焦省产业政策导向和我市现代海洋产业发展规划,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撬动和支撑作用,支持打造海洋经济新增长极。一是向上争取政策资金。进一步加强与省厅的沟通对接,力争上级在产业扶持政策制定、任务考核和资金分配等层面利于我市,力争上级海洋资金、远洋渔业发展绩效奖补等进一步向我市倾斜。二是优化产业扶持方向。围绕产业集群培育,整合重塑产业类专项资金,制定完善以导向性、稳定性、前瞻性为主的产业扶持政策,继续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自贸试验区提升、功能岛开发等战略加快推进、“星辰大海”计划等现代海洋产业加快发展。三是强化资本合作对接。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引导和国有资本支撑作用,坚持项目为王,强化资本招商,加强与上级产业基金、省属国企等深度合作,助推海岛重大项目布局和特色产业发展。

3.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提高民生保障均衡性。当前,“小岛你好”行动正加速推进,省政府出台方案支持以嵊泗县为样本,探索走出一条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我局将加快研究财政支持海岛共富的路径,全方位保障海岛共富先行。一是强化财政体制保障。加大市级对县区转移支付支持力度,结合偏远海岛地区产业布局、交通便利度、生产生活成本等因素,完善符合我市海岛实际的转移支付分类分档体系,着力兜住基层“三保”底线。二是强化共富建设保障。聚焦共富行动中我市相对落后的指标,针对性地加大财力投入,积极争取上级激励奖补,完善国资支持、基金助推等多元化保障体系,撬动各类资本合力支持“小岛你好”“嵊泗海岛共富县域综合试点建设”等行动。三是强化公共服务保障。以补齐“民生短板”为主攻方向,重点围绕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体系建设,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三分之二用于教育、社保、卫生、文体等重点领域民生事业。

三)严抓除险保安,推进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提升

1.加强财政运行风险管控。一是深入实施隐性债务化解行动。加强对功能区、市属重点国有企业的指导,通过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有效盘活资产资源等方式,结合国企改革工作,真实、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抓紧推动“一债一策”化解方案。二是规范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强化债券资金储备、拨付、使用全过程监管,严防已发行债券项目违规开展后续社会化融资,避免新增隐性债务。三是防范社保基金运行风险。加强社保基金运行分析研判和风险预警预测,实时关注企业养老保险费率及缴费基数调整、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等因素对我市基金收支的影响,建立常态化资金投入机制和多渠道社保风险准备金筹措机制,保障基金运行更可持续。四是加快推进清廉财政建设。以整治财经秩序为抓手,围绕政治生态、资金管理、财政监督、源头治腐、清廉文化五个板块,全面实施清廉财政建设“五大行动”,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风险防控更加严密、权力运行更加规范、财会监督更加权威、政治生态更加巩固。

2.提高数字监督管理效能。一是加快建设“财政大脑”。将财政监管各类应用、数据全面集成贯通于“财政大脑”,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推广应用财政公权力智控监督,迭代升级“浙里报账”“浙里办票”等重大场景,重点贯通收支运行智管、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应用,建立健全覆盖大事、政策、项目、资金的全流程管理体系。二是加快建设“数据中枢”。着力构建以“数据”生态为主线的舟山财政“数据中枢”平台,重塑财政数据采集模式,开发“一处室一大屏”应用场景,实现数据共享、流程再造、业务协同,切实提高监管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