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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9005013/2023-189632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3-08-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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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精神,对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监理服务的工程监理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信用评价,由省建设厅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省统一的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对应信用评价得分将企业信用分A、B、C、D、E五个等级,具体划分标准由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监理服务的工程监理企业的等级划分标准,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
(一)A级:企业信用评价得分110分及以上
(二)B级:企业信用评价得分90(含)-110分
(三)C级:企业信用评价得分75(含)-90分
(四)D级:企业信用评价得分75分以下;
(五)E级: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
二是明确信用等级评价和公布方式。
舟山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网址:https://jzscxyxx.zszjj.zhoushan.gov.cn:7007/)在每日21时从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中获取当日企业信用分,并根据我市信用等级划分标准公布企业信用等级。因网络传输等原因导致省公共服务系统、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信用评价数据同步传输失败的,信用分级结果公布时间顺延
三是明确了企业信用评价信息采集的相关要求。
良好信息涉及项目的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县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采集,其他良好信息由企业注册地县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采集。不良信息原则上由作出处罚的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采集入库。
三、实施时间
《舟山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试行)》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
解读单位: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80-228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