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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2/2023-189771 文号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3-08-27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82259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8-27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次数:    字号:[ ]

陈康翔、俞文苗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加快发展“蓝碳”经济 高质量建设现代海洋城市》《关于加快谋划发展海洋碳汇 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汇总梳理各协办单位反馈意见并认真研究,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蓝碳经济是以海洋碳汇为核心,以知识经济和现代科学技术为依托,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海洋生态系统相协调的海洋生态经济,对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高质量建设现代海洋城市具有重要意义。去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印发实施《舟山市蓝碳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聚焦海洋碳汇提升、渔业碳汇挖潜等方面,加大科技金融支撑,创新发展蓝碳经济,取得初步成效。

一、在开展陆海统筹减排增汇方面

一是推进“美丽海湾”综合治理。印发《舟山市美丽海湾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开展2个湾区的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申报。普陀区开展“海洋云仓”应用试点,建设了1个中心、5个收储点、1艘收集船,对含油污水、生活污水、船舶垃圾等船舶污染物进行收集处置。加强岸滩污染防治,建立保洁队伍和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了全市1398个入海排污口“一口一档”,开展全口径水质监测,落实2022年起排海污染源总氮、总磷排放零增长。

二是加强海洋生态修复。开展滨海湿地修复、海岸线整治修复,加强对生态系统较为脆弱或受损的海域、海岸带、海岛等区域修复;开展海洋生态修复成效评估,着力解决舟山海洋生态修复的短板问题;强化海洋自然保护地管理和监督检查,实现多功能综合管理与保护。大力开展海洋牧场建设,目前已成功获批6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占浙江省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总数的50%,2020年以来陆续投入资金约4500万元,在牧场海域投放人工鱼礁6万多空方,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

三是稳妥推进碳汇渔业。保持浅海贝藻类养殖面积与产量稳定,养殖面积稳定在1600公顷以上,养殖产量稳定在20万吨以上。持续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十三五期间在海洋特别保护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等海域放流海洋水生生物约80亿单位。2022年,全市共放流12.99亿单位,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在推进蓝碳科技创新方面

一是强化创新平台建设。加快“舟山市普陀区深蓝渔业科技研发中心”“新材料船舶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投用。加大东海实验室建设支持力度,推动浙大、浙海大等与之江实验室等科研院所在蓝碳研究领域建立深度合作关系,不断提升在海洋负排放、海洋碳汇形成机制、海洋碳汇计量监测、海洋碳汇核算评估等领域的研究能力。

二是强化重大技术研究攻关。2022年我市累计组织实施“双碳”领域市级及以上重点科技攻关项目8项,包括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牵头承担的“聚碳酸酯解聚技术研发和工业化示范”“卡脖子”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及东海实验室的“微生物驱动滨海蓝碳生态系统碳增汇机制研究”等研究项目,给予各级财政经费补贴超1400万元。成功培育出适合高纬度种植的红树植物(秋茄、桐花树)本地幼苗,推广种植200亩。开展海水碳捕集研究,结合石化企业需求和优势,研发有效率成本优势的固碳剂,以海水为媒介捕获高浓度CO2,并成功申请相关专利。

三是强化人才企业引育。持续开展“舟创未来”海纳计划等有关人才工程和引智活动,同时加快推进浙江省舟山人才创业园建设,深入推进中国海洋科技创新引智园区建设,聚力引进培育一批发展潜力大的海洋渔业固碳等蓝碳领域科技领军人才。推动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与中创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建“新材料船舶研究中心”,并被列入新一轮甬舟一体化合作的重点项目。同时,组织上海海事大学王忠诚教授团队与舟山长宏国际就船舶修造脱碳技术开展合作。

三、在探索蓝碳监测交易方面

一是深化蓝碳调查监测。开展岛群生态系统碳储量和碳汇能力调查监测评估试点,编制《舟山市岛群生态系统蓝碳试点方案》。针对我市高营养水体、无居民岛植被、盐沼、淤泥质光滩4类典型蓝碳生态系统,开展蓝碳生态系统本底调查、蓝碳调查监测与动态评估业务体系构建、蓝碳生态系统碳储量和碳汇能力调查监测评估。已启动全市海洋碳汇调查,采用遥感、现场核查等方式,完成4类蓝碳生态系统基础调查,绘制蓝碳生态系统分布图。

二是探索构建海洋碳汇交易机制。完成蓝碳交易机制前期研究,初步明确嵊泗县贻贝人工养殖固碳量作为我市首笔蓝碳交易标的,确定蓝碳交易双方,并委托具备资格的指定核证机构按照自然资源部的标准计算固碳量。起草《舟山市海洋碳汇(蓝碳)交易机制构建实施方案》,细化部门工作职责。推动蓝碳交易落地。预计于今年6月份完成海洋碳汇交易项目签约。

四、在提高海洋生态产业发展质量方面

发展壮大海洋生态养殖业。通过落实养殖规划,强化主体管理,规范养殖行为,全面推进健康养殖示范县和示范场创建。目前,全市四个县区已成功创建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共创建国家级、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场94家。我市规模以上海水池塘养殖全面实现养殖尾水零直排。养殖浮球累计替换数量为206万只,替换率为82.7%。低碳发展生态智造业。积极创建各级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抓紧引导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工作。2022年,全市12家企业被认定为市级绿色低碳工厂,1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绿色低碳工厂。做大做强海洋生态服务业。紧盯全市重大文旅体项目和工程建设,积极培育高能级文旅产品,有超过20个海岛文旅领域的项目签订合同框架协议或正式投资协议,项目总投资约495.57亿元人民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海洋生物医药产业,依托传统的水产品加工业,生产鱼油、胶原蛋白、海洋肽、盐酸氨基葡萄糖、甲壳素等功能性原料,部分鱼油等保健品终端产品。全市总计约17家,规上企业有7家,2022年实现产值15亿元。

五、在推进示范引领方面。

积极打造蓝碳经济示范岛。选取典型岛屿,重点围绕清洁能源、海洋牧场、绿色交通、绿色港航、生态康养、休闲旅游等主要减排增汇方向,打造“一岛一策”蓝碳经济示范岛,为全市推进海岛共同富裕、蓝碳经济发展先行示范。目前已启动开展全市首批定海区东岠岛、普陀区白沙岛、葫芦岛、岱山县秀山岛、嵊泗县花鸟岛、枸杞岛等6个蓝碳经济示范岛的创建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推动落实《舟山市蓝碳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围绕低碳、零碳、负碳和蓝碳交易中心等“三碳一中心”建设,实施蓝碳科技创新、陆海统筹减排增汇、海洋新能源发展、海洋生态产业提质、“蓝碳交易中心”建设等五大工程,统一部署、系统推进蓝碳经济发展行动。努力形成负碳潜力提升、零碳能源崛起、低碳生产升级、科技金融支撑的蓝碳经济发展良好局面。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联系人:蒋承志,电话:13868228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