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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26/2023-189787
组配分类 监管动态 发布机构 舟山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08-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8- 29    来源: 政策法规处(科技规划处)    访问次数:     字号:[ ]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八五”普法规划,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建设,丰富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打造一批主题特色突出、安全生产法治氛围浓厚、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普法阵地),提升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社会普及面,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我市实际,以普法阵地建设为抓手,坚持“示范引领、典型带动、稳步推进、均衡法治”的原则,统筹谋划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方式多元、数字赋能、社会认同,集安全法治宣传、应急宣教体验于一体的高标准高品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助力实现精准普法、生动普法、有效普法、高质量普法。要求力争2023年9月底前,各县(区)要筹划完成独建或融合建设普法阵地方案;到2024年10月,各县(区)至少要建成1家普法阵地,全市评选2家争创省级普法阵地(申报表见附件1);鼓励有条件的功能区管委会、乡镇(街道)、社会团体、企业积极参与普法阵地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功能定位。坚持科学布局,避免小、散、乱布局,避免无序建设;突出宣传主题,积极探索建设多角度、立体化、全景式的普法阵地。

(二)创新普法方式。探索形成以交流互动、寓教于乐、共享体验为主要特征,充分运用影音播放系统、虚拟视觉体验设施、场景模拟体验设施等手段,建设互动式、体验式的智能化普法阵地,采取室内参观与户外实践、线上体验与线下互动相结合的方式。广开宣传渠道,面向社会各类群体,组织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促进供需交流互动。

(三)鼓励示范先行。充分利用现有应急宣教体验馆、科技馆、活动体验中心等各类综合性场馆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进一步完善现有场地设施功能。鼓励企业大型培训基地、各地新建的场馆和应急宣教体验馆先行先试,做好带头示范。

(四)注重普法实效。注重提供实用管用、实时及时的法治信息服务,推动网上网下交流互动。鼓励有条件的普法阵地建设抖音、微信等网络运营平台,制作各类普法、典型案例短视频,利用图文、视频、语音作品等形式,满足社会团体、企业等个性化培训学习需求。

(五)规范运行机制。坚持需求导向和精品导向,逐步探索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服务运营管理水平。健全管理制度,围绕功能定位、运行方式、服务规范、人员管理、经费投入等关键环节,加快形成普法阵地标准体系和管理机制。稳步完善普法阵地功能设施,按照“谁建设、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指定专人做好普法阵地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工作。

三、推进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3年8月—9月)。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梳理排摸现有应急宣教体验馆、科技馆、活动体验中心等各类综合性场馆底数,科学布局规划,制定新建或融合改造普法阵地工作计划,细分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计划(方案)于9月30日前报市局法规处。

(二)组织实施(2023年10月—2024年10月)。各县(区)按照通知要求,量质并举,明确时间节点,全面组织实施;每季度创新推出影视或图文类普法宣传作品并报市局(见附件2)。

(三)总结评估(2024年11月—12月)。对各县(区)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宣传推广优秀普法阵地典型,持续推进普法基地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普法阵地建设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突出产业领域特色统筹布局,整合相关资源,积极探索政社、政企合作,加快制定细化方案和配套措施,有序推进普法基地建设。

(二)积极培育典型。普法阵地建设是一项全新工作,建设标准、普法方式、管理模式等均处于探索尝试阶段,创建过程中既要集思广益,又要及时总结创建经验和有效做法,鼓励先进,示范带动,提高全市整体建设水平。普法阵地建设将列为各县(区)年度法治综合评价排名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