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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2/2023-190033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3-09-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调整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 09- 26 来源: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2023年民生面对面第五期座谈会精神,高质量完成市委下达的挂钉作战任务,进一步降低群众生产生活成本,助力我市交通拥堵情况改善。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有关规定和《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舟发改价格〔2023〕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我委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二、政策制定依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舟发改价格〔2023〕26号)。

三、政策制定内容:

一是精准划分收费区域。对城市道路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区域类别重新划分。根据道路拥堵等综合情况,城市道路泊位由原来的中心城区与非中心城区细分为一类道路、二类道路、三类道路。公共停车场区域由原来的一个标准细化为一类区域和二类区域。

二是优化停车计费方式。对市区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提出首小时的概念,然后以半小时为单位累进递增,如一类道路首小时内3元/小时,首小时后以2元/30分钟的方式递增。对医院、体育馆的夜间停车,2小时以内的,每车次价格较超过2小时的减半收取。将朱家尖南沙、白沙景区停车场收费方式由按次收费调整为了按时间收费。

三是体现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对新能源汽车在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医院、体育场、交通场站免费停车时间,除享受一般车辆的半小时,当日首次延长到了1小时。

四、政策出台时间:2023年11月1日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林洁

联系方式:0580-228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