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013/2024-00521 | ||
组配分类 | 农村危房改造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4-02-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改善渔农村困难群众居住环境,促进渔农村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关于做好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工作的通知》(浙建村〔2020〕28 号)及《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舟山市民政局 舟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修订<舟山市渔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舟财农〔2020〕33 号)的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 2023 年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治理改造专项资金 15.5 万元下达给
你们(详见附件)。请加强救助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落实好配套资金,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本次下达的资金列“2210105 农村危房改造”支出预算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