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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4/2024-00423 文号 舟教基〔2024〕8号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4-01-29
文件编号 ZJLC04-2024-0001 组配分类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舟山市教育局关于明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2    来源:市教育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初中学校:

为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的通知》要求,稳妥实施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命题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 2024年起,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含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下同)等 5门科目由省级统一命题,卷面总分值为 620分。具体考试科目、卷面分值、考试形式、考试日期、考试时间,以及考试组织与阅卷评价按照省文件执行。

二、“英语”总分值 120分,其中笔试 100分、人机对话考试 20分。笔试部分使用省级统一命题试卷,考试时长85分钟。人机对话考试由我市自行组织命题,考试题型不变,分值从 30分减少到 20分,考试日期安排在 4月上旬。

三、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从 2024年起,“社会”考试形式从开卷考试调整为闭卷考试,考试试卷使用省级统一命题试卷,卷面分值为 100分并以 100%计入总分。

四、因科学实验暂不列入全省统一考试科目,我市暂缓原定的初中科学实验操作专项测试。各学校要依据课程标准重视实验教学,要按《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项目分类评价办法》开展科学实验评价。

五、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组织实施与结果使用按照《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舟山市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舟教基〔2018〕42 号)执行。

六、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按照《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完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法的通知》(舟教基〔2019〕38号)执行。如有调整,另文通知。

舟山市教育局

2024 年 1 月 29 日

舟山市教育局关于明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