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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8/2024-00420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海洋与渔业局
生成日期 2024-02-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2023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4-02-02 来源:市海洋与渔业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2023年,全市海洋与渔业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锐意进取、突破攻坚,取得了较好成绩2023年全市渔业总产量195.6万吨,同比增长3.89%。其中国内捕捞量84.53万吨,同比下降0.61%,远洋捕捞量79.74万吨,同比上升8.55%,水产养殖产量31.35万吨,同比上升5.24%。

一、推进“一条鱼”全产业链发展

1.加快落地推进渔业重大项目。落地基里巴斯渔业合作、一米八嵊泗贻贝产业升级、大洋世家大型金枪鱼围网船建造等捕捞、养殖一产5个链主型项目,新诺佳深海鱼油、宁波万泓水产品精深加工、平太荣现代海洋智造产业基地、普陀万洋预制菜产业园等精深加工、海洋生物医药渔业二产7个链主型项目,六横现代海洋牧场生态渔旅综合体、白沙海洋牧场等渔业三产2个链主型项目。同时,形成可监测、可研判、可考核的“一条鱼”全产业统计体系。深入推进渔农业“双强”行动,加快完成渔港及渔港经济区建设,嵊泗渔港经农业农村部批准正式核定为中心渔港。

2.加快突破一批渔业卡脖子技术。实施金枪鱼加工副产物系列健康食品高值开发及工程化示范,研发的“智能鱿鱼切片机”在全市部分重点水产加工企业实现产业化应用。加快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大洋世家海洋食品加工冷藏物流基地已运营投产。成功开展“GM2D”(全球二维码迁移计划)建设项目,实现普陀在产地理标志海产品“浙食链”系统上链100%,嵊泗全县所有贻贝加工企业赋码率达100%。

3.加大舟山渔业品牌建设力度。成功举办首届中国舟山带鱼节,强化“舟山带鱼”地域标签,实现地域品牌产业链式发展。“舟山带鱼”地理标志首获第一届浙江省知识产权奖一等奖,开创了我市地理标志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获奖先河。“舟山带鱼地理标志助推新渔村走上共富之路”案例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舟山“十大”传统海鲜名品重装亮相浙江农业博览会。

二、持续推动远洋渔业发展

1.实施强链、提能、升级三年攻坚行动。全年确定40项攻坚任务清单并全部完成召开全国性的鱿鱼产业大会,舟山远洋自捕水产品西安推介会等,持续拓展远洋水产品市场促成盈海远洋与基里巴斯政府签署该国近年来最大投资项目大洋世家基里巴斯海外基地启动2艘大型金枪鱼围网渔船建造。针对远洋渔业用工难题,促成国家三部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远洋渔业外籍船员管理的通知》,2024年起正式实施,我市有望成为首批外籍船员入境城市。

2.实施远洋渔业规范管理行动。推进“市—区—企业”三级在线的“远洋一件事平台全市推广应用实现对全市638艘远洋渔船24小时动态监管。组建涉外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舟山远洋渔业商会,提高涉外应对能力。

3.实施助企服务强化保障行动。把远洋冷藏保险纳入渔业互保范围。开发智慧调度应用,破解远洋渔船集中返港滞港问题,完成332艘远洋渔船装卸调度工作。启动我市首艘自主经营公海加油船项目,完成180余艘次公海加油服务。开工建造10艘5000吨级以上远洋运输船,其中3艘已完成,远洋水产品实现从捕捞到运输的自主可控。规划建设远洋渔业综合服务中心,推进远洋渔业产业链增值化改革。

 三、推进海水养殖和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1.加强政策引领转型升级。出台《舟山市推进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及《加快推进舟山市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出台《舟山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3-2030)修编》。落地签约一米八嵊泗贻贝产业升级项目,建设一米八贝类产业园,已完成产业园一期建设,开展试生产运营;普陀六横现代海洋牧场生态渔旅项目落地“嵊蓝二号”大型网箱养殖平台稳步推进。

2.加快推进养殖种业发展。加快推进水产种业振兴,建立“舟山渔业育种育苗科创中心”,攻坚卡脖子技术,国内首次培育出全雌黄姑鱼新品系“全雌1号”,成为舟山首个经国家农业部认定的海水鱼类新品种。开展大黄鱼耐低温、厚壳贻贝耐低盐选育。启动浙北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实施厚壳贻贝种质资源场项目。

3.推进渔业资源保护修复。全国首创出台实施《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钓管理办法》,创应用远洋渔船船载塑料垃圾粉碎机。全市共放流大黄鱼、乌贼等海洋水生生物12.73亿单位。加快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白沙等三个海洋牧场示范区全年投放人工鱼礁5.2万空方,岱山大西寨海洋牧场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四、保障渔业安全生产

1.以专项整治小切口推动渔业安全大场景。开展开展高危老旧渔船淘汰整治,休闲渔船、“船图不符”“船证不符”、渔运船等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海上“千万工程”,培育引领渔船166艘、高标准整治渔船950艘。同时,开展船员从业培训、船东船长“面对面”教育、万名船长大轮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2.以铁的手腕加大执法严管倒逼力度。开展帆张网渔船、“春雷”、“清港净海”等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帆张网渔船、海钓船舶等重点渔船的安全执法检查力度。通过“周简报”、“半月晾晒排名”的形式,对市本级和各县(区)执法工作进行晾晒,形成高压严打的执法态势。

3.以改革创新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探索海钓船公司化管理,制定两款海钓标准化船型,并上升为国家标准。探索推进渔船公司化管理,建立渔业产运销一体化经营模式,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工作督查,落实“1510”督查检查机制,实现市、县区、乡镇、渔船点验中心管理的责任闭环。

五、深化海洋行政执法改革。

1.加强统筹和总体布局。将资规、生态等部门46项涉海行政执法事项纳入舟山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成立“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中心,抽调渔政、港航、城管以及海事等部门人员集中办公,并与海事、海警等部门建立紧密型协作机制、快速协调处置机制。

2.完善海洋行政联合执法应用。归集全市各涉海单位雷达、视频监控、AIS基站等设备,整合全市涉海执法人员、执法船舶、海上管控要素等上亿条涉海数据,补充完善非法捕捞、非法海砂过驳等11大预警模型逻辑条件,并根据执法实际增设“船舶未进出港报备”、“底拖网线内非法捕捞”等三大预警模型,基本实现全市海域智能监管全覆盖。

3.推进数字化改革落地见效。出台《舟山市“大综合一体化”海洋行政联合执法应用“行刑共治”操作规范》打造涉海行刑案件唯一移送的“行刑共治”绿色司法快通道,持续推进“一支队伍管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