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022/2023-192272 |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 2023-11-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医院射线装置建设项目 |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文康路19号(舟山市普陀区人民医院内) |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医院 | 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文康路19号(舟山市普陀区人民医院)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门诊医技楼四层4号手术室、6号手术室和 X仪器室进行改造,合并改建为1间DSA机房及控制室、设备机房、仪器室等辅助用房,新购一台DSA,最大管电压为125 kV,最大管电流为1000 mA,主束方向向上,建成后的DSA机房有效面积53.28m2。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辐射防护措施。 | 运行期: 一、废水: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装置工作中因X射线对空气的电离产生微量非放射性臭氧和氮氧化物,机房采用动力通风装置进行通风,经排风管在屋顶排放。 三、噪声:机房通风装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进出风管加装软接、高效消声器、消声弯头等措施。 四、固体废弃物:医疗废物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转移至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由医院统一交具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医护人员生活垃圾与医院其它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五、辐射防护:①DSA机房和配套房间均集中布置,相对独立且人流较少,降低公众受到照射的可能性。②实施分区管理,将机房内部划为控制区,控制室、设备机房、DSA机房南侧和北侧墙体外30cm(过道)划为监督区。机房防护门的醒目位置张贴固定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并安装工作状态指示灯;限制无关人员进入,以免受到不必要的照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对监督区进行监测、检查,如果发现异常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继续使用射线装置。③DSA机房辐射屏蔽设计、最小有效使用面积、最小单边长度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标准要求。④电缆应以地沟形式在地坪以下部位布设,电缆穿墙处地面铺设3mm铅板进行屏蔽补偿,风管穿墙处以及通排风管道与吊顶接口处均包裹3mm铅板,作为风管穿墙的辐射屏蔽补偿。机房门墙间均进行了有效搭接,防止射线的泄漏。⑤DSA射线装置设有急停开关、工作状态指示灯与机房门联锁等安全设施。⑥其他辐射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配备可升降的含铅挡板或悬挂防护屏,为受检人的非检查部位提供遮挡,床侧配套防护铅帘,以减少对手术医生的受照剂量;控制室墙上张贴相应的辐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等;机房受检者出入口门外应设置黄色警戒线,警告无关人员请勿靠近。受检者不在各机房内候诊,手术期间,陪护人员禁止进入监督区域和控制区域;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必须配备个人剂量计,医生进入DSA机房手术时应佩戴剂量报警仪;按照《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要求配备铅衣铅帽等个人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医院配备1台X-γ辐射剂量率巡检仪用于辐射工作场所的日常自行监测。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9日
联系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联系电话:0580-2037820 传真:0580-2033012
通讯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