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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16/2024-192456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4-03-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13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提有力法治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健全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强化履职能力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推动“三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班子会议开展集中学法6次,举办法治讲座4次,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2期,部学习71次,利用公务员云讲堂学法用法在线直播培训课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考试参与率、合格率达100%。规范执法主体资格,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局实际从事行政执法人员证率100%,组织开展农业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举行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仪式。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依法履行职能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推荐2名同志为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专家库成员确定《渔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规划》作为局年度重大决策事项,切实履行网站公开、意见征求、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研究等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程序规范、合理合法。二是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深入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编制发布了《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将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其他涉法事务共43项全部纳入必审范围,推动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全年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审查各类合同43件,所有合同均通过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系统进行审查和备案。三是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了浙江泽大(浙江自贸区)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落实专人进行法律顾问信息登记,将开展活动及时录入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共协调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涉法事务30余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配备公职律师1名,另1名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公职律师资格培训。

(三)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深入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养。组织人员参加省市行政执法培训,选派执法骨干参与全市“大练兵、大比武”实战实训军事比武,在11支比武队伍中获得第6名。二是严厉打击涉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围绕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绿剑”护农系列执法行动,全市累计完成种子、农药等投入品抽样119批次,纠正不规范行为19起,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移送不合格线索3起,立案查处案件12起,办结案件8起,罚没款二万玖仟余元。实现行政处罚赋码率、电子签章使用率、处罚决定书平台出件率、处罚结果信息公示率均达到100%。三是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工作。加强“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设置跨部门和单部门双随机任务开展检查,减少对生产经营主体的干扰,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实现监管事项入驻率、掌上执法率、抽查事项覆盖率、任务完成率、应用信用规则率均达到10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66.66%,完成年度任务。按考核要求梳理上报“综合查一次”事项、编制地方法规赋权的行政事项,及时动态认领省里推送到省权力事项库中的事项并配置好检查表单制订《舟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分自由裁量基准并在网上公开,完善提升权力事项库中事项编制质量、指导提升执法人员活跃度等工作。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我市农业农村系统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抽查一定比例的行政执法案组织市级集中评查,推选优秀案卷参加省厅集中评查。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自查、集中评查和省市抽查等形式,案卷总体质量有所提高,案卷合格率达到100%。1个处罚类案卷获全市优秀案卷。2023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一是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快推广许可事项“一网通办”,聚力推进“掌上办”,积极引导、帮助涉农企业体验到“一网通办”“掌上办”的便捷,实现线上办事材料数据共享、随取随用,无需企业群众提交纸质材料,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腿”、“零跑腿”。市农业农村系统共办理行政许可案件22036件,其中窗口办理行政审批302件,服务对象满意率100%。二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重点抓好新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相关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全年审查增量政策文件3个,审查覆盖率达100%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对存量文件和增量文件进行全面审查,没有发现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的行为。三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共享。围绕中心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政策、技术措施、实施情况及奖补明细。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接受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群体的监督。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494条。围绕助企惠民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持续推进惠企政策公开透明、普惠共享,通过“舟山市惠企政策汇聚平台”梳理发布惠企政策12条。围绕公正公信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编制公开农业农村领域现行有效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做好个人隐私信息脱敏处理,作出的8个处罚决定均完成对外公开。四是信访工作常抓不懈。做好“十大领域”信访积案指导化解工作,加大对县(区)工作的指导,整改销号涉及农业农村类及相关重复信访事项9件。做好我市农业农村系统“百名局长下访接访”推进信访问题集中攻坚化解行动,局领导干部下访接访6人次,接访问题10个,解决问题10个。扎实做好“民呼我为”平台工作,压实首问首接首办责任,督促责任处室切实履行好信访工作第一办理责任,安排专人到市信访局参加集中接访工作,坚持全年全天24小时电话畅通,做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处理,共接听12345来电100余个,处理办结工单25个。

(五)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压实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编制年度普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全面履行普法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宣传格局。是创新普法形式结合春耕备耕、农业执法、行业管、民法典、宪法宣传等活动,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宪法进农村”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党内法规知识、行政复议法、宪法知识网络竞赛等活动。据统计,全市共组织相关培训20余期,接受法律培训达7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三农领域干部群众的法律素养、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管理相对人普法守法意识,用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还充分利用舟山三农微信公众号、农民信箱等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宣传,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开展以案释法。编制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不定期地通过局网站发布农业违法等以案释法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效果。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法律专业人才力量不足,行政管理人员和执法队伍中有法律专业的人员占比较低,一些干部法治素养还需进一步提高;普法责任制落实存在不足,还需进一步调动多方力量形成合力,构建大普法格局;法治建设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等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对标法治政府建设新任务新要求,深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2024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推进法治体系建设。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对照《局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合法性审查工作。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切实做好公平竞争审查。不断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约,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纠。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管。以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绿剑”系列等执法行动,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探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以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为抓手,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结合春耕备耕、农产品质量安全周等重要农时节点,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继续深化普法实效。

(四)提升法治能力水平。优化执法队伍人员结构,破解法制审核力量薄弱、能力不足等问题,加大具备法律职业资格或者法律专业人才配备,促进法治队伍专业化。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采取多种方式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