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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22/2024-192547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4-03-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 03- 19    来源: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访问次数:     字号:[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舟山医院PET-CT建设项目

舟山市新城千岛街道定沈路739号舟山医院急诊楼地下一层

舟山医院

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目位于舟山市新城千岛街道定沈路739号舟山医院急诊楼地下一层,拟对院区急诊综合大楼地下一层原地下车库部分区域进行改造,建设核医学工作场所,新设PET-CT机房以及相关配套功能用房,包括储源室、高活室、控制室、候检室、废物间、问诊室、办公室等,使用18F、68Ga核素开展PET/CT显像诊断,使用89Sr核素开展骨转移癌治疗。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辐射防护措施。

一、工作场所内划出控制区和监督区,实行分区管理。

二、辐射屏蔽防护设计:各功能用房四侧墙体拟采用水泥实心砖+硫酸钡防护涂料,顶棚为采用钢筋混凝土作为屏蔽材料,防护门内衬铅板,观察窗为铅玻璃。

三、辐射安全设施设计:

(1)各防护门外、废物间防护门、手套箱、衰变箱等处设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2)在高活室、PET/CT机房、候检室、患者走廊等房间拟设视频装置和对讲系统,及时掌握病人状态和活动情况。

(3)核医学工作场所进出防护门均设单向门禁,严禁带药受检者随意进出。

(4)储源室保险柜拟实行视频监控和双人双锁管理,并做好防火、防盗措施。

(5)按相关标准要求配置β表面污染仪、便携式X-γ辐射剂量率巡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等监测仪器,用于工作场所的日常监测。

(6)PET-CT机房按相关标准要求配备移动式铅屏风、铅橡胶性腺防护围裙、铅橡胶颈套等防护用品。高活室等配备注射防护套、射性污染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

(7)放射性药物操作人员定期参加相关专业培训,,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均配备个人剂量计并定期送检。

四、放射性“三废”治理措施:

(1)候检室、留观抢救室配套卫生间产生的放射性废液由专用污水管道收集至衰变池,暂存时间超过30天后按相关标准规定直接解控排放,接入医院污水处理站。

(2)PET-CT机房、候检室、卫生间、留观室、高活室等采用机械通风保持通风良好,高活室内的手套箱排风管单独设置,排风管总排气口前、手套箱的顶壁分别安装活性炭过滤装置,放射性通风废气经活性炭过滤后排放。

(3)高活室、候检室、留观抢救室设置手推旋式铅桶,废物间设置衰变箱,含18F、68Ga核素的放射性固废暂存时间超过30天后,含89Sr核素的放射性固废暂存时间超过半衰期的10倍(506天)后,经监测辐射剂量率满足所处环境本底水平,对其清洁解控并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6日

联系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联系电话:0580-2037820 传真:0580-203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