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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9/2024-192553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3-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4-03-20 来源:舟山市民政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新一轮机构改革后的开局之年。全市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新定位新使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部署,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为加快推进舟山跨越式发展、夺取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更大成果贡献民政力量。

一、主要任务

(一)围绕增进民生福祉,聚力强化民生兜底保障

1.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政策。牵头实施“弱有众扶”优享工程。加大对低边对象、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和常住人口救助力度,修订《舟山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稳步推进低保标准“扩中提低”,低保年标准达到1.36万元以上。继续实施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开展社会救助创新工作试点和案例评选。

2.优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推动海岛探访关爱优质共享,深化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呼叫转移”模式。以嵊泗县为试点,探索将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纳入监测范围,监测对象占比达到5%以上。推广使用救助申请人脸认证和核对电子授权功能,提升部省联网核对数字化水平。

3.强化多元救助帮扶服务。推进县、乡、村三级救助服务网络全覆盖。启动助联体星级创建,推进助联体规范化运行,在全市范围内创建1家4星级以上助联体。实施海岛“善居工程”,为120户困难群众改善居住环境。深化“物质+服务”综合型救助服务,实施“幸福来敲门”主动救助服务,完成困难群众“微心愿”2000个以上。促进慈善资源与救助对象有效衔接,引导“浙里有善”平台慈善项目接入“弱有众扶”平台,实现慈善救助的一体化对接。

4.强化儿童关爱暖心服务。贯彻落实《浙江省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长关爱、海岛流动儿童特色服务等项目,加强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做好“未保宣传月”和“六一”主题宣传活动。夯实儿童服务阵地建设,深入开展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积极创建品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实体化、规范化运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化运行率达到100%。

5.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探索推进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市域一体化。深化“浙里护苗”应用,完善儿童电子档案建设。开展优秀基层儿童工作者典型选树活动。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年度参训率达100%。

6.强化残疾人群体保障。精准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强化享受对象定期复核,用好“浙里众扶”应用残疾人两项补贴场景。按照“边试点、边推动”原则,持续推进“精康融合行动”。

7.推动慈善事业良性发展。出台《舟山市“阳光慈善”工程实施方案》。推进“共富同行”计划,积极对接省厅争取“加快山区海岛县慈善事业发展”试点,培育一批具有舟山海岛特色的慈善项目。创新“云上公益”慈善平台,探索“互联网+慈善基地”,推进慈善事业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市本级枢纽型综合型慈善基地,新增慈善组织5家,新增慈善信托100万元。

8.推动福彩事业向好发展。加快推进销售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力争2024年度即开票销量破亿,总销量目标2.9亿元。发挥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作用,切实做好相关公益慈善工作。

(二)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9.牵头做好老龄工作。平稳做好老龄工作移交,建立工作队伍,理顺工作体制,及时调整老龄委组成人员。强化老龄事业发展统计监测。牵头推进“老有康养”优享工程,推动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持体系。  

10.推动养老领域公共服务一体化。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完成岱山、嵊泗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编制。打造首批4家“幸福汇”民生服务综合体。推进全市特困人员和经济困难完全失能老年人按需县(区)域集中供养覆盖率达90%以上。做优海岛“幸福驿家”,做实“8+X”服务。深化“海岛支老”行动,推动市域养老机构结对共建。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24.5人。

11.推动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积极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乡镇老年学校覆盖率达95%,村(社区)老年学堂覆盖率达30%。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

12.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认知障碍专区床位建设,每万人拥有认知障碍床位数达17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8%。严格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公办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率达60%,提升三星级以上机构比例。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镇街覆盖率达70%以上。

13.完善海岛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幸福食堂+中央厨房+照料中心+邻里互助”“四位一体”的海岛特色助餐服务体系。新建48个助餐服务点、8家“幸福食堂”,全市老年助餐覆盖率达80%以上。

14.建立社会力量助老机制。全面实施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提升“爱心卡”使用人数。实施一批养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发展“银发经济”,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拓展老年健康、社区便民、旅居养老等民生服务。挖掘培育为老社会组织,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开展老年社会工作。

(三)围绕现代化进程,聚力提升治理支撑能力

15.实施社会组织党建“红社领航”行动。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十同步”和《舟山市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巩固深化“党建、清廉建设入章”工作成果,持续提升“两个覆盖”质量,推行“五星争创、双强示范”培优计划,组织开展第二批清廉社会组织示范点创建工作。

16.实施社会组织监管“优化提升”行动。全域推进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省级试点工作,形成制度性成果。常态化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治理,存量和新增整治比例不低于70%。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

17.实施社会组织培育“育苗强基”行动。推进社会组织孵化(示范)基地标准化建设。探索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细“治”入微改革。引导社会组织参加等级评估和省、市品牌社会组织及领军人物评选。支持县(区)成立社区发展基金会。开展第十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一体化”“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等中心工作。

18.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地名管理长效机制,启动《舟山市地名方案》拟定工作,适时修订《舟山市地名管理办法》。完善市地名信息库建设,推进数字门牌建设。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开展普陀区省第二批地名文化服务与文化建设试点工作。

(四)围绕高质量发展,聚力升级社会服务质效

19.强化殡葬服务保障力度。修订《舟山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年)》。实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推进“七优享”重点项目、生态安葬奖补等工作。推进数智殡涉财查询、智慧墓园等功能模块运用,深化殡葬管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实施殡葬移风易俗改革,持续推进殡葬领域巡察整改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20.深化婚俗改革工作。出台婚俗改革指导性文件,成立全市婚俗改革领导小组。开展“三娘”课堂建设。推进公园式、综合性婚姻登记机关建设,争创全国婚俗改革示范区。指导岱山县婚姻登记机关达到4A级以上,同步成立婚姻家庭服务指导中心。举办人才集体婚礼,每个县(区)举办婚俗改革集体活动2次以上。推进婚姻登记电子档案单套管理。指导普陀区完成婚俗改革“一件事”开发工作。

21.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和6.19“开放日”活动。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

22.强化移民帮扶服务。落实落细后扶各项工作,提高生产开发类项目的比重,加快共同富裕示范项目实施推进。进一步强化移民工作监管职责,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加强信息研判和动态监测,抓好移民信访维稳工作。开展“入千访万、暖心服务”行动,深入库区和安置区为移民排忧解难。

二、工作保障

23.以党建铸魂,筑牢思想建设根基。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注重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矩阵党建品牌。突出“党建+业务”融合推进,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民政领域党建工作有形有效覆盖。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弘扬民政“孺子牛”等优良作风,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推动各项部署任务有力有效落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拓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广度深度,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

24.以人才强基,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以“大人才观”全力打造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落实选人用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加强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教育监督和关心关爱等全方位管理,营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

25.以安全筑底,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深入排查服务机构、服务对象等安全隐患,做好舆情稳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突破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推进民政领域信访工作法治化,切实提高一次性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

26.以资金蓄力,强化资金要素保障。探索建立项目储备库,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持续优化资金分配因素。根据省厅要求做好“十五五”规划前期准备。实行大财务集中管理,进一步加强统筹,集中资源优势,统一审核标准,规范支出程序。设立内审工作专班,明确内审专员,加强内审监督独立性。试行公共服务一体化资金统筹管理,加强全市资金统筹。

27.以法治护航,深化法治化标准化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落实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坚持合法性审查制度,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规范性文件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件事”“行政检查全覆盖”等行政执法检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加强标准贯宣与创制。

28.以改革增效,激发民政新活力。根据全市机构改革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民政领域机构改革工作,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重塑职能体系,理顺权责关系,完善运行体制。着力推进民政领域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打造一批标志性成果。深化民政数字化改革,科学强化民政数据归集、治理共享,提升民政智能决策水平。持续开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专项整治,迭代完善全市民政统建应用。

29.以文化赋能,打造民政文化标识。弘扬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慈善文化,打造海岛慈善品牌。弘扬尊老爱幼的孝亲文化,增强社会全员为老服务的责任感。弘扬移风易俗的婚姻殡葬文化,鼓励婚事新办,倡导“厚养礼葬”。弘扬底蕴深厚的地名文化,努力向民政部争取全国地名文化建设工作会议在舟山举办。提升社会组织文化内核,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