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
索引号 001008009005012/2024-192351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4-03-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 03- 08 来源: 养老处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政策背景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0年起全面实施以来,对促进城乡居民老有所养发挥了积极作用。1223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23]66号),要求各地统一缴费档次,合理调整缴费补贴标准。

二、政策要点

(一)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8档,分别为:年缴200元(仅限困难群体)、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参保人累计缴费不足15年允许补缴的,补缴最高缴费档次不超过每年5000元。

(二)2024年1月1日起,各档缴费补贴分别为:300元档为50元,500元档为80元,1000元档为100元,2000元档为200元,3000元档为300元,5000元档为350元,7000元档为400元

调整前

档次标准(元/

100

300

500

800

1000

1500

2000

3000

5000

7000

补贴标准(元/

-

50

80

90

90

150

150

300

300

300

调整后

档次标准(元/

200

300

500

-

1000

-

2000

3000

5000

7000

补贴标准(元/

-

50

80

-

100

-

200

300

350

400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张一鸣

联系方式:0580-204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