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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9005013/2024-192765 | ||
组配分类 |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近年来,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夯实引才基础,舟山市立足人才关注焦点,以打造“人才安居”为工作目标,全力做好全市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加大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保障力度,助力推进人才发展型城市建设。
一是统筹周转定向保障高端人才。统筹协调做好人才公租房的房源筹集工作,全市共统筹2200余套公租房作为保障重点企业、高端人才、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的人才周转用房,基本满足住房需求。加大人才住房提升改造力度,提升改造人才公寓65套,改善人才居住环境。根据《舟山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舟山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等政策,积极落实公租房的审核分配,优化申请材料,加快审批速度,完善退保机制,做好摇号、安置等工作,确保人才有房安居。
二是新增房源普惠保障普通人才。积极发展以“小户型低租金”为特色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引导多主体参与建设投资,多渠道扩大房源供给,帮助解决人才阶段性住房困难。截止2023年底,全市累计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896套(间),累计保障受益人数7500余人;2024年计划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3004套(间),到年底累计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的85%。定海大洋世家倒班宿舍项目和新城红楠海苑项目入选2023年浙江省保障性租赁住房典型案例。
三是落实购房补贴个性服务人才。积极抓好人才住房申购工作,对新就业大学生、技能型职工等实现常态化受理,2023年全年审核人才购房补贴15批次206人,涉及金额2155万元。同时,积极配合建立跨区域房源调剂机制和租房承诺制,落实好人才个性化住房保障,为人才认定归属地与实际工作区域不一致的人才解决了住房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