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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9005030/2024-192680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起草背景
全球年产明胶36万吨左右,主要集中在西欧、美国、日本、印度和中国。我市部分食品生产企业为了顺应市场发展,积极进行技术改造开发新产品,提出办理胶原蛋白肽(酶法水解胶原蛋白肽)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需求。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但是,由于目前国家、浙江省尚未出台胶原蛋白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依据《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第四条规定,“对未列入《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和无审查细则的食品品种,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办法》和本通则的相关要求,结合类似食品的审查细则和产品执行标准制定审查方案,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
因此,为服务我市胶原蛋白肽(酶法水解胶原蛋白肽)食品生产企业发展,规范胶原蛋白肽(酶法水解胶原蛋白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我局起草了《审查方案》。
二、主要制定依据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及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审查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审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核、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报告、附则共八章、六十三条。审查方案内容适用于舟山市胶原蛋白肽(酶法水解胶原蛋白肽)食品生产许可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第一章 总则,说明了审查方案制定的目的、相关要求以及适用范围。
第二章 生产场所,主要对生产车间、辅助设施的设计,各作业区的清洁程度划分以及清洁作业区作出规定和要求。
第三章 设施设备,主要对生产、供排水、清洁消毒、废弃物存放、个人卫生、通风照明、检验等设备设施作出规定和要求。
第四章 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对生产设备布局及工艺流程、关键控制环节作出规定和要求。
第五章 人员管理核查,主要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相关制度作出规定和要求。
第六章 管理制度审查,主要对原辅料验收、生产过程管理、检验管理、研发管理以及记录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作出规定和要求。
第七章 试制产品检验检验报告,主要对企业试制产品的检验提出了要求。
第八章 为附则。
四、《审查方案》正式施行日期
《审查方案》自2024年3月27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解读人:翁杨,联系地址:舟山市新城千岛路257号,邮政编码:316021,联系电话:0580-2299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