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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26/2024-196820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5-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 年全市应急救援和预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0 来源: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2024 年,全市应急救援和预案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大安全大应急工作格局,聚焦“体制机制、基层基础、自救互救、实战实效”,推动应急救援体系提质塑能。

一、紧盯能力提升,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以有效应对重特大灾害事故为主线,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为牵引,统筹区域布局,优化队伍编组,建强关键力量,推动全市应急救援队伍整体救援能力不断提升。

(一)健全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坚持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优化人员组成,配齐必备装备,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实战技能,不断提升基层救援队伍“一专多能、一队多用”能力,遂行和完成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任务。

(二)建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县(区)及相关部门(单位)统筹建设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推动各类救援力量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共训共练,提高队伍协同救援合力。

(三)实施救援队伍力量编组。聚焦战斗力标准,对全市综合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队伍进行编组,其中,市级应急救援机动支队由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队伍抽组编成,主要负责本岛范围内和周边区域应急救援机动支援任务;县(区)应急救援大队按照基本、专业、机动三类力量编组,主要负责各县(区)范围内应急救援任务;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中队,设置森林防火、机动救援等分队,主要负责各乡镇(街道)范围内灾害事故先期处置、转移群众等应急救援任务。

(四)精心组织应急技能训练。指导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队伍制定技能训练计划,突出重点开展应急处置技能培训,不断提高队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推动基层治理联动。组织引导社会救援队伍拓展服务领域,融入基层治理体系,为中小企业员工、村居群众做好自救、逃生知识科普宣教,实现“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

二、聚焦实战导向,提高应急演练实效

  着眼提升重特大灾害事故、极端情况和基层(企业)应急能力,加强应急演练,指导各地务实高效组织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快速反应、有效应对、协同救援和综合保障等能力。推动应急演练深入开展。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际,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详细的每月一拉练演练计划,开展专项应急演练和跨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通过常态化应急拉练,提升综合协调和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公众应急意识、防灾避险能力和救援队伍综合应急处突能力。

三、紧盯实用管用,健全完善预案体系

  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平时牵引应急准备、灾时指导应急救援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架构,提升应急预案编制质量,优化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一)加强预案统筹管理。根据《舟山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和相关预案管理办法要求 积极推动我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细化落实责任和各专项预案修订完善,统筹组织县(区)专项预案修订工作,加强监督落实。

(二)提升基层预案质量。各县 区 进一步理清预案体系建设 县 区 专项预案和重要部门预案修编率达到以上继续深入推进乡村预案多案合一编制修订工作,切实提升基层应急预案实用性。

四、指导救援基地试点建设,推动试点成果转化

  以省级应急救援训练基地试点(中化中心)建设为契机,加强对试点建设的指导,组织试点单位编制工作方案,细化试点任务,落实具体举措,按时间节点完成试点建设任务。推进试点建设经验和成果转化。发挥阵地辐射和示范作用,指导好普陀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加快构建应急救援力量标准化培训课程体系,面向社会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发挥应急救援试点建设阵地作用。

五、挖掘航空救援备勤基地潜力,提高航空应急救援效率

  依托航空应急救援舟山备勤基地,提升我市应对海上船只遇险、人员落水、危重伤病人员救治等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施救效率和速度。健全航空救援调度机制。加强与海事、海洋与渔业、消防、舟山医院等单位的沟通,建立航空应急救援快速响应机制,规范程序、优化流程,畅通指令渠道,实现市、县、乡联动,不同力量之间协同运行,建立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高效救援的扁平化调度响应机制。

六、着眼规范有序,完善队伍管理机制

(一)深化社会力量培育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退出、培育机制,实现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调整,按照分类分级测评要求和“扶优汰劣”原则,继续推进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分级分类测评,完成 80%队伍测评工作。

(二)规范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救援程序。按照省厅制定的《浙江省民间救援力量参与救援救助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和《浙江省民间救援力量参与救援救助行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加强对我市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规范我市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在本市、跨市、跨省救援救助行动程序,做好对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救援救助行动的组织、协调、管理和保障等工作。

(三)强化基层队伍规范管理。加大对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督促指导力度,组织对县、乡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考核,确保所有乡镇(街道)高质量完成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任务,同时加强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和管理,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应急救援和指挥调度能力。

(四)加强队伍装备保障管理。落实基层防灾工程,指导各县(区)、乡镇(街道)严格按要求和程序完成应急救援装备采购,建立装备正规化管理制度,优化队伍装备配备结构,落实装备三分四定精细管理,提升人装协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