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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第六十五批公共租赁住房(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资格公示
发布日期: 2024- 05- 30    来源: 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访问次数:     字号:[ ]

根据《舟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舟政发〔2010〕30号)、《关于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舟建发〔2015〕16号)及《2023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通告》等文件精神。经审核,虞明清等5户家庭符合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条件,现予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24年2月20日至2月2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地址:港航国际大厦B座1320室)进行反映,受理电话:0580-2032795。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序号

申请人

身份证

家庭成员

街道

社区

困难证类型及是否年满60周岁

户口取得时间

人均年收入(元)

拥有车辆情况

不动产、批地建房及家庭财产信息

审核意见

关系

姓名

身份证

1

虞明清

330901********1915

妻子

徐亚飞

330901********1944

千岛街道

绿岛社区

满60周岁

满3年

63848元以下

符合条件

2

邹光美

522724********0221

千岛街道

城隍头村

/

满3年

63848元以下

符合条件

3

苗德琴

330902********1327

千岛街道

曙光村

满60周岁

满3年

63848元以下

符合条件

4

付佩珍

330922********3524

丈夫

李军

330902********8718

临城街道

长峙社区

/

满3年

63848元以下

符合条件

儿子

李宇航

330902********1413

5

戴瑞月

330901********1428

临城街道

翁洲社区

满60周岁

满3年

63848元以下

符合条件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