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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111/2024-197363 文号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办 生成日期 2024-06-21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政务办〔2024〕10号舟山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83083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6-24    来源:信息宣传(政策法规)处    访问次数:    字号:[ ]

何优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水电气网”联合报装改革 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建议》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由我办主办此提案。经研究,并与何优芬委员沟通,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目前工作进展

(一)关于“统筹协调,做好提前服务”。已印发《舟山市“水电气讯”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联合服务实施方案》,建立对应工作群,并举办舟山市水电气讯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业务办理交叉培训,同时水电气讯分别制作本部门业务办理电子版指南,在群里分享供业务人员学习。整合申报表单,企业目前只需填写一张《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报装信息采集表》就可以实现4项报装的申请。

(二)关于“数智加码,精简申请流程”。目前我省由省建设厅牵头开发水电气网报装“一件事”系统,并确定了15个试点地区,我市没有被纳入试点,通过与省建设厅对接了解到目前系统已经初步搭建完成,并在试点地区开展应用,截至目前,杭州市余杭区、富阳区,宁波市鄞州区等8个试点地区已在系统上产生办件,办件量共计58件;其他试点地区办件量为0,等系统完善后将在全省推广使用。

(三)关于“联合并列,确保一步到位”。已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水电气讯”联办专窗,同时鼓励水电气讯单位在各自有主要营业网点同步设立“水电气讯”联办专窗,拓展联办专窗覆盖面。专窗人员做好与客户沟通协调,积极推广“水电气讯”联合服务便民举措,了解客户业务联办需求,指导客户填写《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报装信息采集表》,完成客户申请资料收集,并结合现场实际及客户需求,提供线上帮办、线下资料传递等多途径“一窗受理”服务。对需要联合踏勘的项目,由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发起联合踏勘,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牵头部门组织涉批部门、服务企业、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等单位一同参加,并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现场踏勘。水电气网服务企业根据踏勘意见补充完善施工方案和相关材料。

二、下一步打算

(一)全面应用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系统。目前省建设厅已经会同10家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实行)》,我们将积极关注省里动向,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待时机成熟后全面应用省水电气网报装“一件事”系统,并推动全市企业完善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报装申请服务,加强与“一网通办”等系统数据贯通应用。强化线上线下融合,精简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效。

(二)完善报装申请服务。加强数据共享,在申请立项或规划许可环节时,获取施工临水临电和水电气网报装需求,形成报装服务项目库。牵头部门按照项目库信息组织水电气网企业与报装企业对接,补充完善水电气网具体需求及资料后推送客户确认,实现“免申办”。报装企业也可在网端或线下窗口申请,按需选择“供水、供电、供气、网络”服务事项(可多选),填写《申请表》,提交报装材料。由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组织服务企业核对申请表和申报材料(必要时可与报装企业进行沟通和补正),与报装企业需求确认后完成受理,并约定现场会商或下一交互节点日期。经协调服务企业,已经具备水电气网接通条件的报装项目,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在水电气网报装“一件事”系统上直接反馈,并跟踪服务至水电气网接通。

(三)打造市政公用联合服务“一支队伍”。分区域组建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部门牵头,发改(能源)、住建、城管、水利、通发办等相关部门和水电气网服务企业参加的联合服务团队,打通水电气网报装、水电气网外线工程施工等环节堵点,细化制定协同工作机制。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统一受理、精准分办、按时督办和汇总反馈。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企业)按需提供联合咨询、联合报装、联合会商、联合踏勘、协同施工、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等服务。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  

(联系人:刘舟,联系电话:13957229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