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宏洲船舶修造有限责任公司东蟹峙北岙廊3万吨级舾装码头架空平台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已由浙江大京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将该论证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
联系电话:0580-2600175 邮编:316021
附件:舟山市宏洲船舶修造有限责任公司东蟹峙北岙廊3万吨级舾装码头架空平台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pdf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