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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9)(文字版)
发布日期:2020-03-30 浏览次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综合了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其中政府采购数据为2018年度数据)。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和《2019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健全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认真执行《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实现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配套率达到100%。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工作,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公开联络机制,市本级部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已经实现主动公开。推进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智能化应用,实行“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2019年全年,12345平台来电449054件次,平台直接答复407612件次,转信访渠道办理41442件次。

3.认真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行为,汇编了《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法规选编》,制定了《舟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参考文本》。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主体资格进行梳理调整,将相关工作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落实到具体部门。全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38件、办理完毕336件,发生行政复议15起、行政诉讼26起。

4.提升新闻发布效果。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发布权威信息,全市共举办新闻发布会21场。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舟山发布”双微政务平台共发布微信1200余条,微博1500余条,总阅读量超400万人次,其中“舟山发布”政务微信公众号阅读量达200万人次。

(二)强化权力监督,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制定《舟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决策目录管理、决策程序、决策的执行评估和监督等工作予以了规范。对84个市政府有关文件,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92件、县(区)政府和市属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73件。开展全市公平竞争审查督查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专项评估清理工作,对所涉115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2.推进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和“五大会战”“四个舟山”、新型城市化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抓城建、惠民生、保平安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的督查公开工作。探索建立“晾晒台”制度,围绕经济工作、重大项目、交通建设、生态环保等,将相关工作以《晾晒台》期刊形式编报给市政府领导,全年累计编发晾晒台32期,定期晾晒,倒逼推动,有力促进了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开”的原则,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府网站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和执法结果信息。目前,我市行政执法信息均已经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实现公开。

(三)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推进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畅通政银企融资交互通道,搭建网上信贷超市,将公共信用信息核查嵌入全市银行的审贷环节,并实现贷前、贷中和贷后风险预警。开辟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及市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公开栏目,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和在线监测实时数据,179家企业纳入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聚焦循环经济发展、清洁能源示范建设、能源双控、省级静脉产业示范城市创建等,主动公开相关工作进展等信息。及时公示公告电力用户信息变更情况、节能监察专家库成员信息、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技术规范等相关信息制度。

2.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信息公开。大力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实现各类审批事项“在线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理、证照快递送达”的“零上门”机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资料涉密或敏感事项清单外,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已100%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开通(接入)网上办事功能。认真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市本级已经梳理公布3206(子)项,梳理公布“告知承诺”事项531项、“容缺受理”事项474项。“跑零次”实现率99.81%。承诺期限比法定时限减少95.34%,其中即办事项占比83.73%。

3.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法定公开事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三方面内容,就教育、住房、养老、医疗等民生事项,系统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主动目录,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规范明确,并对有关信息栏目进行了调整优化,对教育、征地、资源市场、公共服务、公共文化体育、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栏目进行了增设优化,对财政预决算信息、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予以重点提示,拓展了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入。

4.优化财政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2019年起部门预算实现“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的汇总预算编制模式,除涉密单位外,81家预算部门的预算公开工作于2019年3月29日完成、决算公开工作于2019年9月25日顺利完成。完善市属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等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市属企业公开财务信息,推动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公开国有企业财务汇总信息,全年按季度公开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收入、利润等财务指标,定期让公众了解了国企运营情况。

5.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重大项目实施情况信息公开,全面做好投资在线平台3.0应用工作,建立每月通报、每日报告等制度,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网站项目动态栏目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重大项目栏目,实时更新重大项目进展情况,2019年共发布相关信息82条。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建立政府采购专栏,完整公开全市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发布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深化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等公开工作,推进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土地与矿业权等公共资源交易透明运行,依法公开各类信息,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30

规范性文件

292

289

15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92

966

71326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089

647

9556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021

7

831069 

行政强制

375

8

103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4

-3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649

36667695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0

2

1

1

4


3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5

1

1

1



13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4




1


2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9






9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7






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2

1



3


1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8






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1

2.重复申请

3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2






2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






2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3






13

(七)总计

328

2

1

1

4


3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2

4

4

15

8

1

13

2

24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群众期盼,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在不少领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欠缺,“互联网+”的理念不足,缺乏适应新常态的政务公开新视角、新理念。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仍需要加强,存在主动公开不主动、依申请公开不规范的问题。三是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法制化还需不断提升,对依申请公开疑难问题研究和分类指导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政务公开人员力量薄弱、混岗使用、法律素养短板等现象明显,亟需改进并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以及面对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按照国务院公开办的最新要求,适时对市政府网站公开站进行调整。二是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工作,结合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调整,同步部署、同步实施。三是设置政务“五公开”专题,系统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四是围绕重大项目、公共资源、公益事业等,优化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认真回应群众关切。一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注重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中发现可能出现群体性问题,提供市领导参考。二是深入解读政策文件,严格执行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试点推进多样化政策解读形式,通过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好理解。三是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全公开。

(三)加强政务公开力量建设。一是组织开展全市政府工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重点做好政府依申请公开法制化培训工作,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法制化水平,降低政府履职风险。二是认真研究各功能区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资格适用问题,重点解决各功能区管委会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面临的问题。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