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

国家地方部
门平台链接

舟山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0年度)
发布日期:2021-01-2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为舟山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市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围绕2020年国家、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抓规范、促提升,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实现由分散公开向集中公开转变、由一般公开向品质公开转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政务公开深度广度进一步拓展。

1. 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得到完善。认真贯彻落实《舟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围绕决策目录管理、社会意见征求等工作,建立政府重大决策预公开专栏,实现市本级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社会意见征求集中与规范,征集社会公众意见121次,并逐一公告社会意见征集情况,发布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4件。推进市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公开,第一时间解读政府常务会议精神,释放权威政策信号,全年发布政府常务会议信息11件。

2. 权责清单、政策文件实现集中公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简政放权、机构改革、“证照分离”改革等要求,对8家市级部门的6915项权力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清单规范、准确。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市级行政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梳理,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文件统一公开”专栏,现行有效的3件市政府规章、186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35件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以及446件市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实行集中统一公开。

3. 行政执法、市场监管信息有效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深化“互联网+监管”应用,集中梳理行政执法监管事项,结合业务全面推进“掌上执法”,全市掌上执法率达99.90%,双随机事项覆盖率98.38%,应用信用规则率73.48%,跨部门监管率9.86%。常态推进食药安全等信息发布,第一时间公开食品药品以及产品质量抽检信息,全年发布55期。持续强化企业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各类市场主体136968条,市场监管、资源规划、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对全市企业的9963个行政处罚信息在公示系统上公示;有8906条股东出资、行政许可、股权变更、行政处罚等即时信息对外公示。

4. 政务服务信息公开质量得到提升。政务服务2.0建设已完成1471个服务事项对接,对接率为85.27%。浙江自贸试验区“告知承诺”许可审批事项破百项,其中21个事项实现“一表一书”式最简模式办理,领先全国18个自贸试验区。深化“一件事”改革系统集成和数据共享应用,高质量实施“一件事”网上、掌上联办,在上年51件“一件事”基础上,继续梳理出人才服务、水电气网络报装等8项“一件事”,45项“一件事”实现在线办理,全市共计办理“一件事”45.75万件,网上申报率91.69%。

5.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组织指导各县(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26个试点领域和涉及基层政务公开其他领域事项标准目录发布。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建设,在全市各行政服务场所、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以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点建立了63个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

1.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信息,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在市政府网站、舟山发布等发布75期应急处置通告、28期冷链监测结果通告、154期新冠肺炎疫情通报,组织开展13场专题新闻发布会,新冠肺炎疫情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实现及时、全面、精准公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同时,通过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短信等多渠道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等应急预警、联动处置信息,为社会公众及时采取避灾避险措施提供科学参考。

2. 及时发布“六稳”“六保”信息。围绕“六稳”“六保”专题,重点做好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稳外贸稳外资、扩大消费需求等政策举措、工作动态的集中公开。开设“稳企业稳增长”专栏,精准推送企业需求度高、政策措施明确的政府信息和政策问答,共发布减税降费信息50条、扩大有效投资信息152条、稳外资稳外贸信息19条、扩大消费需求信息12条,助力企业增强信心、复工复产。积极推进《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宣讲活动153场,累计发放5万余册条例政策,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200余个。深化企业码推广应用,4.2万家企业领码,实现企业法人领码全覆盖,上线“码上政策”“码上直兑”“码上诉求”等功能,累计发布市县两级惠企政策311条,兑现惠企政策232条,兑现总金额7395万元。完善涉企一站式移动服务平台,形成企业诉求咨询“共性处理、综合流转、精准协调”的快速反应机制,12345企服专席共受理企业诉求8474件,办结率达100%,平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信息1138条,主动向我市企业推送惠企扶持政策39311家(次)。

3.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更加科学完善。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设置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生信息、公共安全管理、公共资源配置、社会综合管理等五大领域政府专项信息公开,并实行月监测、季通报,确保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到位。深化重大项目批准实施公开,深化投资在线平台3.0应用,实现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开,推进重大项目进展动态更新,全年共发布相关信息215条,重点项目建设实行分领域、分流程双向公开,信息公开不全面、碎片化问题得到初步解决。进一步深化完善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土地征收等公共资源集中公开,相关信息在第一时间公开。依托公共资源网,推进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公开,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一张网公开、一站式查询。

4. 民生领域信息实现常态化公开。规范教育领域信息公开,集中发布基础教育、民办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生资助信息,相关信息公开更为集中、便民服务水平更高。推行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按季度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报障、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福利公开更为科学精准。深化就业创业领域信息公开,集中公开就业创业与人才开发扶持政策,就业创业资金使用、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实现动态及时更新。持续推进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空气质量、水环境保护监控实现数据实时公开。建立企业环境信用公开统一平台,企业自行监测、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实现实时监测、实时发布。

(三)政民互动得到进一步提升。

1. 进一步提升政策发布解读水平。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规范性文件的文字解读配套率达到100%、图文解读占比超过50%,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实现双向关联,政策解读的实效性、实用性进一步提升,真正让群众看得到、好理解,增进了社会公众对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理解和认识。

2.进一步提升回应社会关切水平。开辟市政府工作报告执行专栏,按季度公开市政府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一步深化审计公开。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公开联络机制,市本级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已经全面实现主动公开。积极推进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智能化应用,充分发挥12345平台的信息互通共享作用,切实做到“一号对外”和一站式服务,及时公开办理过程、办理结果。全年平台来电568604件次,平台直接答复527819件次,转信访渠道办理40785件次;全市初信初访按期受理率99.98%,按期答复率99.98%,责任单位满意率99.26%。

3.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行为,调整完善《舟山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参考文本》,并对依申请公开处理主体资格予以进一步规范。注重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中发现可能出现的群体性问题,建立依申请公开信息抄告机制,供相关部门参考决策。全年全市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49件(含去年结转申请办理3件),引发行政复议8件,被纠正2件,引发行政诉讼5件,无一败诉。

4.进一步提升新闻发布工作水平。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及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发布权威信息。全年共举办“努力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全面展示‘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甬舟铁路开工建设”等22场新闻发布会。重点做好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新闻发布工作,全年市本级组织新闻发布会13场,38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发布频率高,信息量大,通过新闻发布的方式对我市各领域、各部门的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情况做了通报,对防控政策措施做了及时权威解读,引导舆论导向,发布效果显著。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

1. 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做好全市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库建设,市政府网站已迁移至省政务网站集约化平台,8月底按照全省政府网站资源库建设要求,9月20日完成了全市政府网站的资源库建设工作。

2.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完成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共设置19个一级目录、78个二级目录和171个三级目录,实现政府领域信息公开的全覆盖,并对平台实行统一建设、统一监测、统一管理、分工维护的工作机制,目前平台已正常投入使用。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实际,对原政府网站公开站进行全新设置,上线运行政府网站公开站新页面。

3. 深化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制定出台《舟山市行政机关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主管主办职责,按照做强主账号和集约节约的原则,对96个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账号实现清理整合。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严格落实主办单位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进一步强化对政务新媒体的监测,杜绝平台活跃度低、信息发布量少、内容发布表述不当等问题。同时,围绕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强化政务新媒体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

4. 优化《舟山市人民政府公报》编制。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权威、规范发布政策信息作用,集中刊登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实现政府公报纸质版、电子版同步推送。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制定《舟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舟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试行)》《舟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为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考核事项。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年度邀请市政协、民革舟山市委对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社会评议,并列入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提案内容。

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相关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3

规范性文件

184

257

76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01

-70

60598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43

-338

3988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17

272

697775

行政强制

109

24

3449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9

8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386

18953864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0

4


1


1

24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3

2


1


1

10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6

1





3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9






9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1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2






5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7






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






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4

2.重复申请

5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2






2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5






5

(七)总计

237

4


1


1

24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2

1


8



1

1

2

1



2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新时代新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中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还不能有机结合,工作中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与提升,但在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一些明显的短板。一些由政务服务、市场监管等行政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公开的信息深度广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还不能满足群众需要,一些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多头管理等问题,一些群众比较关心的政府信息还不能实现有效公开。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还不能跟上时代步伐,“互联网+”的理念不足,发布形式过于单一,发布渠道不够多样,离信息化时代、自媒体时代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人员等力量配备上还存在不少差距,法律素养、新媒体视野等短板亟需改善。

针对上述问题,以及面对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大力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一是夯实主动公开基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内容的公开,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确保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全面落实。二是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实现重大决策目录登记的、直接涉及相关群体切身利益或者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各类线上线下渠道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三是进一步提升政策发布与解读回应水平,更多运用图解图表、视频音频、卡通动漫等方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动态调整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探索建立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平台,以更好便利社会公众获得政府信息。五是在市、县(区)两级政府服务场所探索建立政务公开专区,并逐步推广应用至乡镇(街道)等基层便民服务点。

(二)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制度,对于依申请公开中可为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转为主动公开,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联合会商机制,研究分析典型案例,妥善处理个别信息公开申请信访化等问题,及时规制个别信息公开申请权滥用行为。

(三)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压实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责任。进一步摸清现有政务新媒体资源,严格新设政务新媒体的备案审查,构建系统联动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立信息发布沟通机制,规范转载发布行为,做好重要信息发布的协调联动。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