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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0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舟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建设“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的新目标新定位,着眼群众关注焦点热点,着力提升工作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注重公开透明,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落实《条例》规定,认真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府信息的常态化公开。本年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万余条,制定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225个,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配套率达100%,编制《舟山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刊登各类文件77个。推进政府会议常态化公开,释放权威政策信号,发布政府全体会议信息10条、政府常务会议信息42条。认真落实《舟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专栏管理,发布重大行政决策项目29个,征集公告、采纳情况信息399条。做好历史规划归集整理,集中发布规划信息213条。公开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信息993条。聚焦政策落实,深化疫情防控、稳岗就业、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全流程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开展“政务公开在行动——民生政策进万家”“渔业政策上船头”活动,线下受理咨询600余人次,发放政策宣传手册7000余份,线上“云问答”“云资讯”等活动参与人数1700余人次,网络直播观看人数超70000余人次。

        (二)注重依法办理,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闭环管理,建立抄告机制,完善《舟山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参考文本》。本年度全市新收申请269件、结转上年度6件,办结261件,办结率达95%,结转下年度办理14件。从办理结果来看,予以公开132件,占50.6%;部分公开39件,占14.9%;无法提供62件,占23.8%;不予公开11件,占4.2%;不予处理6件,占2.3%;其他处理11件,占4.2%。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3件,诉讼7件,其中结果维持2件,结果纠正3件,其他结果1件,尚未审结4件。

        (三)注重审核把关,持续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公开信息“先审查、后公开”,确保公开内容权威性、准确性和严肃性。开展重要政策文件集中统一公开行动,补全发布政策文件,完善文件公开要素,清理非政府文件信息,形成政策文件数据库,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文件统一公开”专栏,现行有效的8件地方性法规、3件市政府规章、205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61件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实行集中统一公开。各县区也均按要求开设专栏,实现“一网通查”。

        (四)注重改革创新,持续推动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设置19个一级目录、78个二级目录和171个三级目录,实现政府领域信息公开全覆盖。切实履行《舟山市行政机关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强化新媒体平台监管和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持续优化政府公报栏目设置和检索体验,方便群众随时随地查阅。

        (五)注重组织管理,持续强化监督保障措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核范围,灵活运用日常督导、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以督促管、以评促建。扎实推进国办、省办和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对个别长期落后部门进行点对点指导,对反复出现、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3

行政规范性文件

225

104

197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66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3141

行政强制

3793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66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1

0

2

6

0

0

26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0

0

1

1

0

0

13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7

0

0

2

0

0

3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1

0

1

0

0

0

5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7

0

0

3

0

0

1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3.其他

7

0

0

0

0

0

7

(七)总计

253

0

2

6

0

0

26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4

0

0

0

0

0

1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3

0

0

3

1

0

1

2

4

1

0

0

2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舟山市规范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暴露出一些短板: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多样性和创新性还不够。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更新有延迟、公开不全面,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政民互动有待加强。部分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工作了解不深,对相关政策认识不足,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方面离群众需求仍有差距。

下阶段,舟山市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有针对性地从以下五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思想认识再深化。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程,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工作态度再端正。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行动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推进全过程留痕,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三是公开力度再加大。围绕全市重大改革、重要举措、重点工程等中心工作,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推进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有机融合。

四是沟通联系再细致。持续强化与人民群众的协调沟通,建立日常的、多渠道的联络途径,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沉下去”等方式,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五是工作方法再创新。吸收借鉴兄弟地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探索全媒体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联合会商机制,妥善处理个别信息公开申请信访化等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舟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