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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22/2020-123230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0-05-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市环保局2016年工作回顾和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7-01-01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2016年工作回顾

一是承接国家战略,建立重大项目环保联动服务监管机制。高效推进绿色石化等大项目环保服务,促进发展与保护高度融合。二是建立覆盖全市的环境空间管控机制。逐岛定位,实施主要岛屿生态功能引导策略;落实环境功能区划,形成6类功能区、89个区块范围边界、主导功能、产业准入要求和负面清单,落实分区分类空间管控,强化项目环境准入公众参与,实现环境功能区划手机APP查询。三是推进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改革。该机制2016年获熊建平副省长批示肯定;被评为“新区十大惠企改革”项目。主要呈现四大亮点:整合制度打通环保管理内外流程,实现“一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一证式”许可;优化事前审批,率先实施环评登记表“备案制”;创新企业申报材料表格化,于法周全、于事简便;注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构建事中事后多元共管体系。四是严格执法监管。圆满完成省G20峰会环境质量保障任务、开展百日环保执法、海天系列等环保专项行动, 1-12月,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4781人次,检查企业5730家次;查处违法案件151起;立案金额989.78万元,同比增加110.8%。其中,实施按日连续计罚案件2起,停产限产1起,查封扣押2起,移送公安9起,行政拘留1人。 五是推动环境治理。基本淘汰黄标车;深化鱼粉行业整治,实现本岛11家鱼粉企业整合至2家的同时,按环保验收标准抓好提升改造;有序推进船舶、涂装、油品储运油气回收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兴中公司实施国内首例大型油码头油气回收项目。2016年岱山、嵊泗两县获国家生态县命名;在经济社会稳步提升的同时持续保持优良生态环境质量,空气质量保持全国前三,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

二、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

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解决环境问题、促进绿色发展”基本目标。

(一)突出生态红线约束、绿色引领。一是空间限域。继续实施主要岛屿主体功能定位、区域功能定位,落实分区分类管控措施,按环境功能区划、新区规划环评等严格环境准入,促进多规融合、优化空间格局。二是产业限类。有序推进重点区域、行业、企业环境整治,深化小化工、电镀等行业淘汰治理,强化鱼粉行业整合提升,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以严格的环境标准,倒逼企业转型升级。三是排放限额。强化排污总量限额管理;提高项目污染排放准入门槛健全环境指标体系,对新增产业提出明确的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标限值,化工、船舶、电力等大型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四是质量限值。推进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转型,明确质量限值,规定达标期限,下移监管重心。

(二)承接环保垂直管理体制建设。按省统一部署,统筹解决好体制改革涉及的环保机构编制和人员身份问题,保障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实施环境监测执法信息共享;促进加强县(区)、功能区政府环保宏观调控和监管机制的制度设计,协调本行政区域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乡镇开展环境保护巡查,切实加强对违法项目的查处,对落后产能的淘汰,强化对现有项目的提质增效。

(三)接轨国际,健全新区重大项目环保联动服务监管体系。整合提升省、市、县相关技术力量和服务保障机制;逐步形成覆盖重大项目重点区域的环境监测监控预警系统。

(四)完善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主导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重点落实乡镇(街道)环境监管职能机构和相关人员配置,加强环境监督员、协管员队伍建设。建立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深化本岛环境执法监管一体化。完善环保与公检法联合打击环境犯罪协作机制。

(五)推进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重点抓好清洁空气、水源、土壤行动和美丽舟山建设。坚持“美丽海岛”提升工作与美丽舟山建设、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相融合,突出海洋海岛特色,坚持优化生态建设与推进完善治理设施并举,打造美丽中国舟山样板。

(六)完善生态文明保障机制建设。围绕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环境管理、企业环境治理、公众监督主体责任和部门环境监管责任,探索差别化环境质量管理和考核政策;完善推进企业自行监测、自我管理和自觉守法机制;建设“四张清单一张网”,深化审批改革,提升服务办事效率;创新监管手段,整体推进环境准入、环境执法、环保督察、环境信用等制度体系建设;出台美丽舟山建设工作部门考核管理办法;完善环保公众参与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