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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22/2020-128668 文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0-07-02
文件编号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清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关于部分规范性文件废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26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舟政发〔2018〕42号),《舟山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1号)、《舟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2号)、《舟山市人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工作的意见》(舟政办发〔2014〕128号)自即日起废止。

附件:舟政发〔2018〕4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