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102/2019-120973 | 文号 | 舟医保发 〔2019〕26号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19-11-27 |
文件编号 | ZJLC73-2019-0008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失效 |
市属各公立医院、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陀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县(区)医共体:
因舟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联合体药品集中采购中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选药品:强力枇杷露)和珠海同源药业有限公司(中选药品:左氧氟沙星)两家中标企业无法按照谈判时承诺的价格供应药品而放弃协议签订,根据相关规定,由舟山市公立医疗机构联合体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的备选药品自动晋级为中选药品,其实际采购价格(已包含配送费用)作为舟山市医保支付价。同时,对中标企业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入选的药品替吉奥剂型进行更改。本通知自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3个药品调整后的目录
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