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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102/2019-120994 文号 舟医保发 〔2019〕27号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19-11-29
文件编号 ZJLC73-2019-0005 组配分类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舟山市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9    来源:市医保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市级各公立医院:

《舟山市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29日


舟山市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推进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发改价格〔2016〕1431号)、省物价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浙价医〔2016〕205号)和2019年7月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浙江省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浙医保联发〔201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强化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政策衔接联动,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是严格控制医药费用增长,确保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二是通过压缩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量、控制检查检验等腾出空间,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三是降低偏高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提高偏低的技术劳务型医疗服务价格。四是循序渐进、分步实施,腾一次、调一次,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三、总体目标

在控制医疗费用每年总量增长不超过7%的基础上,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的改革路径,推进本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并同步强化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政策衔接联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四、实施范围

本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实施范围为4家市级公立医院:舟山医院、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舟山市中医院、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五、改革内容

(一)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项目共10类、321项,其中价格提高项目283项、价格降低项目38项(详见附件)。

(二)取消1914种医用耗材加成。取消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

(三)腾空间要求。引导各相关医院着重向使用环节要空间,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及检查检验方面的使用量腾出空间。舟山医院、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舟山市中医院按照改革后医疗服务项目提价增加收入部分的1.1倍确定各医院承诺腾空间量,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按照改革后医疗服务项目提价增加收入部分的1倍确定该院承诺腾空间量。各医院据此制定按项目、按时间的详细计划。

(四)根据舟价发〔2013〕5号文件精神,不同等级医院之间介入诊疗和部分手术类价格标准,按10%的价格差递减,即三乙医院的价格按三甲医院的90%执行,二级医院的价格按三甲医院的80%执行。

六、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19年12月31日起施行。各县(区)公立医院参照执行。

七、 保障措施

(一)细化责任分工。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涉及面广、影响大、情况复杂,必须加强部门协调、协同推进,确保改革落地生效。市医保局负责会同市卫健委制定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考核办法,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医保支付与价格政策的衔接配合,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部分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市卫健委负责加强行业监管,做好医院领导班子和医务人员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进一步出台相关管理措施,确保改革方案在各医院的顺利落地和平稳实施。同时,加强医疗行为监管和医疗费用监测,加强对医院处方管控,有效防范医疗费用“体外循环”。

(二)认真组织实施。市医保局、市卫健委联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按考核办法与各医院签订腾空间责任书。各医院成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小组,建立药品、耗材、检查、检验合理使用管控制度,定期分析医疗收入结构变化,确保改革方案和腾空间责任落实到位。

(三)强化宣传引导。改革方案实施后,不同患者的费用会有升有降,可能会出现部分患者不理解的情况。对此,要强化政策解读、宣传和引导,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及时准确解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措施,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做好风险评估和防范工作。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广大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凝聚各方共识。

(四)及时跟踪监测。各相关医院要密切关注改革方案实施情况,及时反馈执行情况,配合做好政策解读和评估工作。各相关部门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要及时研究分析,提出解决措施。建立应急处置预案,第一时间研究处理社会反映的问题。

附件:舟山市市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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