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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30/2019-121365 文号 舟市监联发〔2019〕5号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9-02-23
文件编号 ZJLC60-2019-0002 组配分类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舟山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舟山市公安局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舟山中心支行关于印发舟山市常态化企业开办“一日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7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舟山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舟山市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舟山中心支行:

    现将《舟山市常态化企业开办“一日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舟山市公安局

 

 

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舟山市中心支行

                                2019年2月23日

 

舟山市常态化企业开办“一日办”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标全球营商环境和国际先进规则,持续深化改革探索,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依托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快建立“一次提交、一窗受理、一日办结”的常态化企业开办服务模式。到2019年6月底,全面实现工商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领取四环节在一个工作日(8小时)内完成。

二、工作要求

(一)减事项。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由申请人自主申报,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计划将于2019年2月底前推行新设企业开立账户由核准制变为备案制,无需人民银行发放开户许可证。

(二)减环节。将工商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领取发票四个环节统一为一个完整的闭环流程。整合优化市场监管、公安、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内部业务流程。同步合理布局公章刻制单位、税控设备服务单位、商业银行的线下融合。

(三)减材料。整合精简办事材料,启动“一窗受理、综合进件”流程,形成市场监管、公安、税务、商业银行等部门涉企数据交互机制,通过系统对接、数据共享,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复用”。

(四)减时间。在工商登记完成后,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领三环节实行并联办理,并同步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长。

三、工作任务

(一)整合业务环节,建立闭环式流程。

1.整合部门间环节。将工商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领取四大独立、开放环节统一为一个完整的闭环流程,实现“一次提交、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并行办理、快速办结”。

2.优化部门内流程。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与企业登记合并办理;将税务登记、实名信息采集(风控)、税种认定、一般纳税人登记(依申请)、票种核定、税控设备发行等环节整合为单一环节;将开户银行尽职调查、银行结算账户开立等小环节吸收到银行开户大环节中。

3.实行政银企联动。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工作职责、操作规范,加强政府部门、金融系统、中介服务机构的跨领域联动,确保企业开办“一日办”全链条顺畅运行。

(二)搭建统一平台,实现集成式办理。

1.实施线下布局有机融合。将公章刻制单位、商业银行、税控设备服务单位等引入行政服务中心,并合理布局印章交接、银行开户服务、税务专区等功能区域。

2.实现线上平台集成高配。建设完善一窗受理平台,纳入工商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预约、税控设备发售等内容,提供申请人自主选择公章刻制单位及印章类型、银行开户网点、税控设备服务单位的服务。

3.建立材料信息共享标准。规范一窗受理采集的字段标准和材料格式,确保信息在各系统间的完整、准确、实时推送,实现共享互认、并行办理。

(三)对接网络系统,形成实时化共享。

1.对接工商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通过一窗受理平台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工商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核发营业执照后,将信息回传至一窗受理平台,并在省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完成证照信息归集以供印章业治安管理系统、金税三期系统调用。

2.对接银行账户电子化平台。一窗受理平台将相关信息统一推送至预约开户系统,商业银行及时接收预约信息、开展尽职调查并在账户业务系统完成影像与数据提交。

3.对接中介平台。中介平台接收一窗受理平台推送的订单信息,根据申请人选定的服务单位推送营业执照核准信息以及联络人信息以供公章刻制、税控设备发售,并提供在线支付功能。

四、部门职责

(一)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常态化企业开办“一日办”工作的牵头部门,要会同市跑改办、公安、税务、银行等部门明确工作分工,扎实推进环节整合和流程再造。大力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扩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范围。广泛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努力提升无纸化、智能化程度。

(二)市跑改办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要求,整合优化全市行政服务中心物理布局,设置常态化企业开办服务专区,同步合理布局印章交接、银行开户服务、税务专区等功能区域,确保常态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只进一扇门”。同时,加快推进“一窗受理”平台和相关业务办理系统对接互通,确保信息在各系统间的完整、准确、实时推送。

(三)公安部门负责指导、规范压缩公章办理时间,取消公章刻制审批,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同时在办理企业登记事项的行政服务场所或者共享平台上公布公章制作单位目录,申请人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促进其提高服务质量。

(四)税务部门要对已在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优化新办企业申领发票程序,依职权办理税种认定,将部门约谈、申领发票、税控盘写入等繁杂环节压缩为单一环节,缩短申领发票时间。

(五)商业银行要进一步优化新设企业账户开立流程环节,按照企业开户审慎核实机制以及账户实名制要求,拓宽银行尽职调查的渠道和载体。同时,简化内部运行流程,对于正常的新设企业,将开户银行尽职调查、银行结算账户开立等小环节吸收到银行开户大环节中。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企业常态化开办“一日办”改革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跑改办牵头,市公安局、市税务局、人民舟山市中心支行和各商业银行等多部门配合实施。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明确分工,协同配合,推动任务落实。此项工作将列入 “最多跑一次”改革考核内容。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实行科学监管、精准监管,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同时,各县(市、区)政府要对准入环节自行设置的联审、会商事项组织一次清理;各地制定的地方行业、区域准入负面清单,应以政府名义统一发布。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和企业了解、掌握改革举措,扩大改革受益面。

 

附件:1.舟山市常态化企业开办“一日办”工作任务进度表

2.常态化企业开办商事登记综合窗口“一窗受理”工作流程(线下申请)

 

附件1

舟山市常态化企业开办“一日办”工作任务进度表

工作任务

时间节点

涉及责任部门

召集市场监管、市跑改办、公安、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参加的常态化企业开办“一日办”协调会,各相关部门优化和整合本部门内运行流程

1月底前

市场监管、市跑改办、公安、税务、人民银行

出台《舟山市常态化企业开办“一日办”实施方案》

2月底前

市场监管

在市办证中心试点设置常态化企业开办服务专区,开展线下物理布局的融合,试行舟山市常态化企业开办“一日办”工作机制。

2月底前

市审招委、市场监管

全市各县区全面推行常态化企业开办一日办具体工作,在线上一窗受理平台未搭建前用人工跑的线下操作模式进行落实;

3月底前

市场监管、市跑改办、公安、税务、商业银行

督查考核全市各县区常态化企业开办一日办具体工作的推行情况,开展全覆盖式暗访督查工作

4月底前

市场监管、市跑改办

建立一窗受理平台与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税务系统、中介系统的业务需求对接、共享及及时推送,试点应用线上一窗受理平台,真正实现数据跑代替人工跑

6月底

市跑改办

组织一窗受理平台的应用,对全市各县区业务人员、窗口经办人员和技术人员开展操作培训,收集意见,扩大平台应用范围,推进常态化企业开办一日办结。

9月底

市场监管、市跑改办

对全市各县区常态化企业开办一日办线下线上具体工作落实情况和推行进度进行考核。

12月底

市场监管、市跑改办

 

  

附件2

 舟市监联发〔2019〕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