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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5/2019-139768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19-08-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科技局关于营造鼓励科技创新宽容失败氛围建立容错纠错尽职免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19- 08- 21 来源: 市科学技术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政策原文:http://xxgk.zhoushan.gov.cn/art/2019/8/21/art_1229008504_23725.html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完善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

为大力营造鼓励创新、支持担当、宽容失误、允许试错的良好环境,激励科技人员敢于担当、勇挑重担,我局制定了营造鼓励科技创新宽容失败氛围建立容错纠错尽职免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二、制定依据

本办法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完善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若干意见》为依据制定。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容错尽职免责的情形办理程序结果运用纠错机制六个部分。《实施意见》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由财政出资的科技创新活动

《实施意见》符合战略决策的方向符合深化改革的方向符合民主决策的程序没有谋取个人私利主动担当作为实施自主创新6个方面的情形,造成一定损失和负面影响的行为或出现的失误,给予了容错,可从轻、减轻或免予问责。

《实施意见》在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偏差失误对财政资助的探索性强、风险性高的科技项目对创新创业项目进行经费资助或风险投资对政府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过程4个情形出现的问题,可以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

《实施意见》免责事项认定工作按提出申请调查核实组织决定3个流程进行。一般从容错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情况复杂的,可延长15个工作日。

相关单位和个人被认定为免责的,免责结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单位科技工作综合考核或绩效考核中不受影响;二是在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和干部提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时不作负面评价;三是其他不受负面影响的相关事项。

《实施意见》中规定,纠错机制具体程序包括启动纠错发送通知谈话问询督促整改完善制度5个方面。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由财政出资的科技创新活动。

五、实施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六、文件术语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科学技术

解读人:王雷

联系方式:2280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