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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22/2020-123233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0-05-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工作回顾和2020年主要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01-01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今年以来,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按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打造美丽中国海岛样板,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重点任务高效落实,重大项目服务监管持续优化,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平稳顺利,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继续深化,新区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呈良好发展态势。

一、2019年工作回顾

(一)聚焦治水治污大会战,有效改善环境质量

实施治水治污大会战十大提升行动65个项目。制定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完成一批VOC治理项目、涉气散乱污清理整顿、臭气异味项目治理等工程,全省率先实现清新空气示范区全域覆盖,2019年,我市PM2.5日均浓度2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8%;空气质量优良率96.7%,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空气质量达近十年最佳水平,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全国前列。创建“品质河道”36条,完成31个工业园区、街道和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定海区盐仓河库水系、大沙河库水系、普陀舵岙河水系被授予省级“美丽河湖”,47个入海排污口实现在线监测全覆盖,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网16.5公里,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交接断面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完成污染地块修复,推动电镀行业入园整治,启动危废填埋场建设,开工3个新改扩建油泥利用处置项目,加快构建海陆联动的船舶污染物全周期监管体系。主要污染物和碳减排工作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二)聚焦服务重大项目、重点行业,有力推动绿色发展

高效协调解决绿色石化排污许可证核发、配套动力中心项目环评审批等难题,坚持省市县联动,深化“环保管家+工作专班”服务监管模式,签订甬舟区域环境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合作协议,组织绿色石化环境应急联动桌面推演和高水平辐射应急演练,争取省应急物资库建设项目。以严格的环境标准倒逼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推广绿色修船示范企业高压水除锈等国际领先技术,六横四家船企联盟提出修船业绿色制造标准、获省立项,我市《五大行业转型升级 实现海洋产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共促进》的经验做法获彭佳学副省长批示肯定。建立生态环境咨询服务体系,组织“企业环保咨询日”,政企面对面沟通解决环境问题全市累计超80余个;试点制定企业环境精细化管理标准,水产加工、船舶修造、化工、机械加工等行业20余家企业环境精细化管理成效显著。

(三)聚焦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全域打造美丽中国海岛样板

高标准修编《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8-2025》,出台《关于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高质量建设美丽舟山的实施意见》;普陀区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我市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比例达50%,列全省第一,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比例达75%,列全省第二。市县两级及18个乡镇(街道)完成生态环境状况报告。我市连续第10年获得生态省和美丽浙江考核优秀,连续3年获省气十条、土十条考核优秀。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和垂改相关工作,成立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试点推广普陀区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制度,压实地方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环保政务服务事项现基本实现100%网上办、100%跑零次、100%掌上办,60%以上事项实现五星级办理,87个项目享受“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红利,环评报告书编制时效领跑全省,浙石化公司丙烯腈项目30个工作日完成环评审批创全国同类项目环评审批最快速度。全省率先探索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同步核发,并获彭佳学副省长批示肯定。辐射安全许可和放射诊疗许可两证实现跨部门同审同办。舟山市陆海统筹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协同系统成为省第二批数字化转型工作试点,完成主框架建设、形成“一图一网一中心一体系”;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纳入省厅试点,并被市大数据局列入“舟山大脑”首批典型应用项目之一;完成绿色石化监测监管平台主体框架和主要功能建设;市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指挥中心建成投运,实现信访、应急、在线监测等方面工作的统一巡检、受理、交办、调度和反馈。

(四)聚焦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环境监管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力有效,23宗违法围填海问题全省率先完成整改、申报销号,围填海项目整改成效在8月14日《中国环境报》头版头条刊登。顺利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信访件数量全省最少、办理效率高。对标四张问题清单,开展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质量大核查、环境信访大化解、环境治理项目大推进活动,狠抓整改落实,为全面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奠定坚实基础。大力实施“低散乱”修船企业和低效厂房整治、“清废2019”、“治水治污”、“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等专项执法行动,探索深化本岛一体化联动执法模式和环境监管服务“五步三清单”工作法,今年累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60起,处罚金额1351.68万,查封扣押等五类案件26起,环境信访总量保持全省最低和连续3年下降趋势,市环境执法支队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是全市和全省环保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单位)。

(五)聚焦强化党建引领,打造生态环境铁军

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班子带头实施全员“学习、培训、联动”、一会一学习、专题研讨班、微型党课钉钉直播等政治思想学习新模式,聚焦“四个对照”深入查摆问题,推进真改实改深入改。创新局务会议“党建+业务”汇报制度,扎实开展“当一周基层环保干部”“三服务”“三个一”等活动,直接推动解决问题22个,形成调研报告12篇。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铸造生态环保铁军,建设清廉生态环境”六大行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完善“晒实绩、重担当”选人用人机制,持续保持舟山生态环境系统十余年“干净干事不出事、勤勉务实勇担当”的良好作风,《以清廉环保促环保清廉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发挥党组领头雁作用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登上2019年12月5日《中国环境报》头版头条。

二、2020年主要工作安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聚焦完善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为主抓手,以打好治水治污大会战为主平台,确保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年度任务,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打造美丽中国海岛样板。

(一)抓好三个载体,拉高生态文明建设标杆

一是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为载体,全域打造美丽中国海岛样板。提升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研究“两山”理论转化的实现、转化和评估机制,积极创建省级、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域打造美丽中国海岛样板;高质量编制落实《美丽舟山建设规划纲要》,明确未来15年美丽舟山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和一批重点生态工程,探索推进海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化美丽海岛建设,形成一批花鸟、东极、秀山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精品生态示范岛;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深化绿色港口、绿色修船等独具海洋海岛特色的生态示范工程。二是以治水治污大会战为载体,健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综合协调体系。治气着力擦亮“舟山好空气”金名片,聚焦蓝天保卫战,全面推进四大结构调整、打好柴油货车攻坚战,突出船舶VOC治理、港口大气污染防治等特色工作,PM2.5浓度努力实现稳中有降;治水继续落实“五水共治”、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和“品质河道”,推广水下森林治水模式,突出入海排污口整治、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促进建设海岛水循环利用体系,努力让海岛的水活起来、动起来。治土治废加快推进危废、油泥处置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危废管理立法,落实油污泥多部门联单制,构建海陆联动的船舶污染物全周期监管体系,力争全域创建无废城市并走在全省前列。三是以推进全社会绿色行动体系为载体,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的公众参与体系。开展美丽舟山·绿色人物、最美河长、滩(湾)长的评选和宣传推广,凝聚社会共识合力;组织好六五世界环境日、浙江生态日活动,支持民间环保组织发展,健全公众参与体系;进一步提升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等绿色细胞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美丽舟山绿色行动体系。

(二)用好三个平台,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是用好陆海统筹生态环境协同管理平台,扫除环境监管盲点。在“一图一网一中心一系统”陆海统筹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协同系统的项目主体框架建设的基础上,着力创新陆海项目审批智能咨询模块、执法一体化模块、综合绩效模块三大模块建设,同时强化任务目标管理、智能化绩效评估、督办任务闭环管理,助推各项目标任务提质增效。二是用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平台,破解事中事后监管难点。进一步量化企业环境守信、失信行为,加快打通与信用中国、信用浙江等平台和浙政钉等移动端信息推送桥梁,加快企业信用数据内部应用、跨部门应用和评价结果多元化应用,对守信、失信企业实施联合奖惩,建立健全促进企业规范守法的倒逼机制。三是用好重大项目监测预警平台,紧盯环境风险焦点。整合绿色石化基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特征污染物等前端数据,构建绿色石化环境监测监控体系。绿色石化周边自动监控网络将继续增点扩面,新增一批小微空气自动站,提升监管效能。

(三)创新三项机制,强化环境治理体系组织保障

一是试点推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压实属地主体责任。通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抓部署落实,切实强化机构改革、垂改后地方党委政府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强化统筹美丽建设、五水共治(河长制)、生态环境督察等原有实体化工作序列和办事机构,实现“四块牌子、一班人马”;充实人员、强化配置、集中办公,形成工作例会、调研督导、考核引导等制度保障。进一步理清生态环境工作部门责任清单,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构建新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建立环境质量排名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和政府责任。二是创新执法监管服务新模式,凝聚合力提速增效。在执法模式上推行全市执法一体化,群岛执法资源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标准、统一汇总,形成交叉执法、会诊执法模式,促进问题联解、队伍联建。在执法方式上推行环境监管“五步三清单”工作法,进一步明确企业污染底数,倒逼企业主动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寓服务于监管,避免“一刀切”。三是夯实基层环境治理基础。在发挥网格、社区环境协管员、民间河长等基层环境治理力量的同时,推进企业精细化管理提质扩面,更实更细更精准开展“三服务”,用绣花的功夫、创新的办法有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新问题,推广普陀的《绿通手册》、定海的“红黄蓝”企业分类管理经验,规范一企一档,夯实基层环境治理基础。

(四)补齐三项短板,确保新区生态文明建设高位运行

一是高质量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2020年,确保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剩余4项整改任务完成2项,剩余2项长期坚持整改任务达到预期效果;确保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完成10项整改任务,剩余9项整改任务按计划推进并达到预期效果。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11个问题确保全部完成整改。加快推进危废填埋场、舟山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相关单位着力推进解决部分污水处理厂不稳定达标排放、运行负荷率不足,污泥处置能力不足,油泥处置能力未完全发挥等问题,促进补齐环境基础设施薄弱的短板。二是加强生态环境政策保障和科技支撑。研究制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放管服”,提升良好营商环境;推进“以优化生态环境资源配置推进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推进排污权交易,强化环境要素保障;进一步深化石化、船舶、水产等重点产业环境治理,稳妥推进“低散乱”企业环境整治行动,结合落实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工作,强化科技合作攻关,积极推进解决水产除磷除氮、大气污染因子精准分析等难题。三是加快提升绿色石化等重大项目环境监管服务水平。整合全系统骨干力量,实施三个一服务监管机制、“环保管家+工作专班”服务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基地环境监测监控体系。

(五)强化政治思想建设,打造新时代生态环境铁军

一是强化政治思想建设。深入学通弄懂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整改。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开展“铸造生态环保铁军,建设清廉生态环境”六大行动,强化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建设,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思想底线。三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和垂改后系统职能、资源和力量的高度融合,强化环境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优化激励担当倡导实干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业务培训、实战练兵、激励保障、机关文化培育等工作措施,全面打造生态环境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