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
索引号 001008009005013/2020-125863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0-04-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围挡管理的通知》文字解读
发布日期: 2020- 04- 17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围挡管理的通知》制定的目的及必要性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围挡的设计、建造、管理水平,建立建筑工地围挡及公益广告长效管理机制,把施工围挡打造成与“品质舟山”和海上花园城市建设相匹配的城市景观,制定《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围挡管理的通知》。《通知》的制定明确了建筑工地围挡设置标准、围挡公益广告设置要求、明确了各方主体职责。

二、《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围挡管理的通知》的过程

根据市委市政府建设海上花园城及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强化工程标准化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我局依据有关规范标准及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工程施工实际,起草本《通知》。

于 3月 4日组织各县(区)住建局、各功能区建设局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意见建议,与3月11日组织我市有关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进行座谈会,征集反馈意见。

共征集反馈意见三条,主要集中在执行该《通知》的围挡设置标准和落实各方责任主体等非大的原则性问题,并已经过协调达成一致意见。

三、《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围挡管理的通知》制定依据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三)《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33/1116-2015)

(五)《临时性建筑物应用技术规程》(DGJ08-114)

四、《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围挡管理的通知》的主要内容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围挡管理的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建筑工地施工围挡设置标准、明确公益广告设置要求、明确各方主体职责和加强巡视检查力度四个方面。

(一)施工围挡设置标准:全市所有新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要参照《图集》的要求建设施工围挡。既有在建工程围挡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予以提升改造。

(二)明确公益广告设置要求:新建工程的施工围挡公益广告形制要根据《图集》内的比例要求设置。围挡公益广告的面积和内容应按照《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设置维护管理的通知》(舟建发〔2019〕35号)要求进行设置。

(三)明确各方主体职责:明确了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各自责任。

(四)加强巡视检查力度:各地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围挡及公益广告设置维护情况的巡视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的及时督促在建工程相关主体落实整改措施。

解读单位: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80-2283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