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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7/2020-128588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0-07-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总结(舟山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0-07-02 来源:市公安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2019年,舟山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省“两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全市“五大会战”、“四个舟山”建设,主动服务新区重大国家战略项目推进,强化组织保障,以管理精细化、执法智能化、决策法治化、队伍专业化建设为抓手,持续推动法治公安建设提档升级。

年初,下发《2019年度全市公安法制工作要点》,明确本年度法治公安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并将相关工作要求纳入督导考核项目,每月上墙公示工作进展及评定情况。4月份召开全市公安法制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市局党委书记、局长魏明详细部署本年度法治公安建设任务。年内,局党委班子先后3次召开专题班子会议,分别研究部署三轮车专项整治、案件管理中心工作标准、基层所队执法办案质量管理、民警依法履职免责等依法行政工作。主要做法如下:

一、以管理精细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深化执法机制改革。

一是完善配套制度。研究出台《基层所队执法办案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和《案件管理中心(室)工作标准(试行)》,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自6月起,从案管机构成立、人员配备到位、巡查工作开展、结果有效应用等方面督导各地推进工作,切实扭转案管室“有名无实”的局面。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全市范围构建所队全天候自查、县级常态化核查、市级不定期巡查的三级执法管理网络,对执法考评重点内容开展常态化检查,每两月一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汇总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年内,以实地核查行政案件质量和执法管理工作成效为重点,集中组织两次行政执法检查。三是加快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关于加强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意见》,明确2020年上半年完成硬件建设、2020年底实现全面运行的工作目标。四是健全轻案快办工作机制。制定《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实施细则(试行)》,全面推行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并在部分有条件的派出所建成行政快办区。全年全市公安机关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24小时办结率达69.61%

二、以执法智能化建设为抓手,有效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海岛实际,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智能法制建设三年初步规划》,针对性组织开展项目建设。一是试点建设远程办案、语音转写系统。在定海试点建设集远程询问、辨认等功能于一体的可视化远程办案系统,并配套制定《舟山市公安机关远程取证工作规定(试行)》,在普陀试点应用语音转写系统,以提升办案效率和取证实效。二是深化移动执法平台运用。结合旅游警务,在普陀山等地广泛应用集“法律法规搜索”、“现场执法”、“现场笔录制作”等功能于一体的移动执法平台和智能辅助系统,现场开具法律文书、制作笔录。三是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年内开通“互联网+监管”平台帐号395个,其中“双随机”执法人员帐号187个。全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开展2403次执法检查,检查3549家(次)单位,其中双随机检查1013家(次)。8月26日,局领导带队到相关单位开展了“市级行政机关一把手”掌上执法。

三、以法制部门依法履职为抓手,有效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持续推行法制部门负责人列席局党委会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对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做到应评尽评,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相关工作平稳推进。二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继续聘请市内知名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加强内部公职律师管理,以团队形式为全市公安民警提供行政诉讼代理、疑难案件研究会商、民事行政合同审核、法律咨询等各项法律服务,并积极参与局领导接访等工作。三是加强本机关合同管理。落实经济合同集中管理制,合同订立前除业务部门自审外,需经法制部门进行合同合法性审核。所有合同由警务保障部门集中保管,并按规定落实重大合同备案四是贯彻“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在“1.10”、“6.26”、“12.2”、“12.4”等主题宣传日,以发放资料、现场答疑、文艺宣传等形式,开展专项普法活动。组建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业宣讲团队,充分借助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体,有效运用舟山公安新媒体矩阵(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定期发布典型警示案例及近期防诈重点预警,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四、以队伍专业化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执法主体履职能力。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年内,局党委先后多次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班子会议或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省、市党代会、人代会、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公安工作涉及的法律政策规定。二是精心培养专业骨干。以基层办案骨干民警为对象,举办一期法律政策运用能力培训班。继续鼓励民警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为期各两周的客观题考前集训和主观题脱产复习,全市共15名民警新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创历年新高)。三是狠抓全警执法素质培养。组织开展年度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年内共376名民警参加考试。对民警开展常态化法律素质测试,落实所队定期学法培训制度。认真落实民警初任培训、实战轮训等制度,将法律业务知识作为培训重点内容。四是持续深化执法奖惩机制。新修订《舟山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积分结果运用规定》,强化积分结果刚性运用,年终加大对执法办案成绩突出的民警表彰奖励力度,引导民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