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朱葆三墓等13处第九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2-11 浏览次数:

市文广旅体局、市资源规划局:

你们《关于要求批准公布朱葆三墓等13处第九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请示》(舟文广旅体〔202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划定朱葆三墓等13处第九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请你们及时予以公布,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督促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保护管理措施,依法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此复。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

舟政函〔2021〕14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朱葆三墓等13处第九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