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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22/2021-183983 文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1-08-25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6号议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1-08-25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夏培一等10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定海辖区内的污水处理厂纳入市级一体化管理的议案》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由我局主办,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城投集团和市水务集团协助办理此议案。经研究并结合协助部门意见,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定海区域污水处理厂现状

定海区域内共有集中式污水处理厂5座。其中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3座,分别为:定海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6万吨),主要处理定海城区(包括盐仓)、临港工业园区、老塘山区块及岑港部分生活污水;岛北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3万吨),主要处理海洋产业集聚区污水和白泉区块生活污水;西北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2万吨),主要处理定海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和岑港、小沙、马岙生活污水。镇级污水处理厂1座,为金塘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2000吨),主要处理金塘区块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处理厂1座,为干览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8000吨),主要处理干览镇生活污水及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工业废水。

二、定海区域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

1.定海区域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情况。目前,我市本岛(除金塘外)城镇污水处理厂基本实现了市级统一运行管理。定海区域内的定海污水处理厂、西北片污水处理厂和岛北污水处理厂均由市水务集团下属污水公司负责统一运营管理。干览污水处理厂由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负责运行管理,据了解,目前正在建设的三江污水处理厂和干览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市里正在考虑待三江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由市污水公司统一运行管理。另外,根据《舟山市中心城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17-2030)》(修编),金塘片区污水处理厂作为独立分区没有包括在中心城区污水工程体系内,由属地负责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运维管理。金塘镇大浦口污水处理中心(二期)扩建工程于2021年4月8日正式开工建设,计划2022年7月竣工并投入运行,其中已包含运营维护服务,时间以通过环保验收合格次日起开始计算,期限为10年,金塘污水处理厂要实现市级一体化管理条件尚不成熟。

2.定海区域配套污水管网及泵站运行管理情况。目前,定海区(除金塘外)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主管网,包括定海污水处理厂、西北片污水处理厂及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合计约31公里,均统一由市污水公司负责运行管理。2016年11月起,原由定海区住建局及属地乡镇(街道)负责运行管理的19座城区污水泵站全部移交市污水公司,所有泵站进入泵站群自动化管理系统,实现统一联动,科学调度。定海区域污水收集支管由定海区城管局及属地乡镇(街道)负责运维,由于该部分管网涉及数量大,建设年代久远,区域划分清晰,按照市政公用设施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属地政府负责运维资金预算安排,从目前实际情况看,我们认为实行市级统一运行管理的必要性不是很大。

三、定海区域污水处理设施新改(扩)建推进情况

1.金塘镇大浦口污水处理中心(二期)扩建工程(新增处理能力0.4万立方米/日)已于2020年11月完成 EPC+OM 模式招投标工作,并于2021年4月8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打桩等基础处理工作,计划2022年10月竣工并投入运行。

2.针对干览污水处理厂能力不足问题,三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1万吨/日)场内施工于2021年3月底已基本完工,目前正在全力加快扫尾工作,确保项目于2021年6月运行投产,投产后可基本解决现阶段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污水处理问题。

3.西北片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设计为生活污水处理厂,针对定海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处理问题,定海工业园区管委会对西北片污水处理厂实施技术改造,以提高处理废水浓度。该技改项目已于5月12日开标,采用EPC模式建设,预计2021年底完成总工程量30%,2022年12月底完成项目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快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强部门联动,按照“总量平衡、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确定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总体规模和布局,并深入推进污水、污泥处理和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改造。对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地区,加快新建、扩建处理设施,按计划完成金塘镇大浦口污水处理中心(二期)扩建工程、三江污水处理厂和西北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等工程建设。人口少、相对分散或市政管网未覆盖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

二是有效提升管网收集效能。全面排查污水管网等设施功能状况、错接混接等基本情况及用户接入情况,推进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管网信息化长效管理,推动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以及老旧破损污水管网全面改造修复。优先补齐城中村、老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设施短板,消除空白区,加快城区雨污分流改造,确保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污水应收尽收。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对已建城镇生活小区内部、单位内部和企业内部排水管网深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做到“能分则分、难分必截”。新建小区必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阳台污水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对已明确短期内拆迁改造的区块,因地制宜建设临时截污设施,防止污水直排。制定进水BOD浓度低于100mg/L的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稳步提升管网收集效能。

三是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运行监管。对有条件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设立电子公告牌,对外公示运行情况、出水水质等信息;利用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与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的实时监测。定海、岛北等已建成并投运的污水处理厂强化信息报送,按时报送月度运行报表,并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及日常巡查,及时掌握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四是推进排水许可制度落实。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和住建部《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继续推进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纳管排水许可制度,建立健全排水户信息管理档案,切实提高发证覆盖率。同时,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超标排放、私接管网、偷排乱排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感谢你们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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