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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20/2018-183152 文号 舟卫计发〔2018〕117号
发布机构 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生成日期 2018-09-16
文件编号 ZJLC58-2018-0001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清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舟山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等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7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次数:    字号:[ ]

ZJLC58-2018-0001

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件

舟卫计发〔2018〕117号


关于印发《舟山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等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

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发〔2018〕22号)、《舟山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舟山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等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舟山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等制度的通知》(舟卫计发[2018]17号)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即行废止。


附件:1.舟山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

2.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共场所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3.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16日



抄送:市卫生监督所。

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印发

附件3: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doc附件2:舟山市卫生计生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docx附件1:舟山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