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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102/2022-189244
组配分类 征集公告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2-10-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征求《关于将中药饮片纳入部分特殊病种和慢性病种门诊待遇范围的通知》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24 来源:市医保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我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将中药饮片纳入部分特殊病种和慢性病种门诊待遇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电子邮箱:1192150284@qq.com

传    真:0580-2283139

联系地址:舟山市医疗保障局(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翁山路530号15楼)

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24日


舟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将中药饮片纳入部分特殊病种和慢性病种门诊待遇范围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满足参保群众治疗需求,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经征求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意见,在我市现行的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范围、慢性病种门诊常用药品范围基础上,将针对性的中药饮片治疗纳入下列特殊病种、慢性病种门诊待遇范围。

一、增加中药饮片门诊支付范围的部分特殊病种

(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

(二)重症情感性精神病;

(三)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颅脑或脊柱外伤后遗症;

(四)慢性心功能衰竭;

(五)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六)阿尔茨海默病;

(七)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二、增加中药饮片门诊支付范围的部分慢性病种

(一)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二)支气管哮喘;

(三)慢性肾脏病。

(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五)慢性肝炎;

(六)类风湿性关节炎;

(七)阿尔茨海默病;

(八)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

三、有关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诊疗规范,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有效控制中药饮片费用,不得将中药膏方、酒浸方、醋浸方、泡茶方等列入医保支付范围。

本通知从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