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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05/2022-189758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22-1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外国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 12- 16 来源: 市科学技术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浙科发外专〔202019号)和《关于加快打造新时代海洋特色人才港的实施意见》(舟委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外国人才智力引进政策,大力集聚“高精尖缺”外国人才,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鼓励支持各类用人单位持续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新兴学科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政府引导作用、行业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指导关联产业、培育产业人才,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市科技局研究起草《舟山市外国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制定依据

该政策根据《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浙科发外专〔202019号)和《关于加快打造新时代海洋特色人才港的实施意见》(舟委办发〔20223号)及公平竞争原则制定。

、主要内容

本办法分总则、管理机构及职能、设立条件、遴选程序、管理与支持和附则等6章13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政策出发点、政策依据和指导思想。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能”。明确部门职能和设站单位的主体责任。

第三章“工作站的设立条件”。明确工作站设站主体为在舟山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对不同的设站主体的条件进行了量化。一是设站主体为企业的,要求当年度设站主体聘请的高层次外国专家3人以上,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月,对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指导咨询3次以上,指导培训产业人才40人次以上。二是设站主体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要求当年度设站主体聘请的高层次外国专家4人以上,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5个月,对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指导6次以上,指导培养专业人才100人次以上。三是设站主体为具备科研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的,多数为科技与人才中介,要求当年度设站主体聘请的高层次外国专家10人以上,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组织人才技术推介对接20人次或指导培训产业人才60人次以上。

第四章“工作站的遴选程序”。分为申报受理、县(区)(平台)推荐申报、专家遴选小组审核、公示发文等四大流程,同时明确申报材料除了《舟山市外国专家工作站申请表》外,另提供外国专家发挥作用所取得的成果证明材料,如论文、专利、突破的关键技术证书等6大类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章“工作站的管理与支持”。一是建立奖励制度。对授牌的工作站给予每年10万元引才引智工作经费资助;授牌次年开始在原申报数基础上每新增一名外国专家另外给予2万元资助。二是建立绩效评价管理制度。每年按照第三章“工作站的设立条件”对工作站运行和绩效情况组织一次绩效评价。对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工作站,不拨付当年引才引智工作经费资助;对连续两年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工作站,撤销其舟山市外国专家工作站命名。三是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明确资助经费开支范围包括专家交通费、专家住宿生活费,人才交流活动开支等其他费用。

第六章“附则”。明确此办法实施时间和解释单位。

、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舟山市外国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由市科技局负责解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与科技合作处,电话:0580-228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