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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102/2022-0125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2-03-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筹资工作的通知》图文解读
发布日期: 2022- 03- 22 来源: 市医保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筹资筹资标准

单位:元(每人每年)

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筹资

人群

标准

财政补助

个人缴费

成年人

1820

1140

680

未成年人

1420

880

540

大学生

1120

720

400

备注:上述筹资标准含每人每年100元的大病保险筹资。

2022年人均筹资标准调整办法,按成年人、未成年人人均筹资均增加100元,其中个人增加40元、财政增加60元,大学生人均筹资不增加的方案确定。

全人群加权人均筹资1699元,占上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为2.87%,与上年持平;其中财政补助1062元,个人缴费637元,个人缴费金额占比从37.3%提高到37.5%,增加0.2个百分点。

二、实施对象

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三、集中征缴截止时间

在校学生的集中征缴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其他人员集中征缴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