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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9005022/2022-18786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2-08-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 08- 06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一、制定背景及主要内容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舟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舟政发〔2021〕24号)有关规定,我局对2022年4月30日前制定的2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分类列出继续有效、拟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清理结果,2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

按规定,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李海飞,联系电话:0580-2032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