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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舟普陀山征补告字〔2022〕5号)
发布日期: 2023- 01- 18    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舟普陀山征补告字〔2022〕5号
    因普陀山观音法界普隐精舍一期工程(朱家尖街道22-21号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莲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5.8761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朱家尖街道莲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山分局<朱家尖街道福兴路149号>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3年2月16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
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舟山市普陀山土地与房屋征收中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本公告期限为 30 日。
    特此公告
    附件: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pdf
    2.建设项目勘测定界图08.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表及界址点.pdf
    联系电话:0580-6033887
    监督电话:0580-6628246
舟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